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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数控: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5-11-06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2 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久泰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及其股东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并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案》、《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
案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等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
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 19 号),
公司董事会根据问询函的要求进行了回复,并于 2015 年 9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重
组问询函回复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6),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经公司申请,公司股
票(证券简称:华东数控,证券代码:002248)于 2015 年 9 月 9 日上午开市起复
牌。
       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9 月 24 日、10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事 项 的 进 展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2015-081 、 086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审计、评估尚未完成,尚未发出审议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
    二、公司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本次重组预案公告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
估、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具体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并对重组后续推进方案进行了充分沟通和审慎论证,同时认真按照有关要求,在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期间每30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认真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信息披露及风险提示
    在重大资产重组开展过程中,公司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
披露义务,公告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
易预案》等相关文件,并且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
组暨关联交易预案》、《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复牌的公告》及相关进展公告中充分
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的风险及不确定性。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鉴于当前整体经济形势及证券市场环境等客观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交易双方
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不够成熟,为保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
利益,经董事会审慎研究,重组各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并签署了《终止重组意向协议》,各方相互不负有也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缔约
过失责任或其他附随义务和责任。
    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方面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
    五、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议情况
    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公司于2015年1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承诺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
意。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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