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盈利预测补偿股份相关事项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王辉女士、王涛先生承诺函,根据王辉、王涛与本
公司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通过,王辉、王涛应补偿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为45,219,258股,王辉、王涛
由于所持有的未质押股份已低于上述承诺补偿并锁定的股份数,为保护投资者利
益,承诺如下:
一、 将尽快办理相关股票解除质押事宜,保证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所持
有的未质押股份数大于或等于应补偿股份数的数量。
二、 持有的股份解除质押后,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0
个工作日内,王辉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5,352,776股、王涛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9,866,482股,合计45,219,258股,由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申请实施冻结,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该部分被冻结的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除履行
补偿义务外不得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该等被冻结的股份,亦不得用于股份质押、
担保等涉及股票权属纠纷风险的业务,在盈利补偿承诺期限届满后,将按照盈利
预测补偿协议规定执行。
王辉、王涛所持本公司股份质押情况请见2015年9月10日《成都华泽钴镍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74),公司将督促股东履行承诺,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