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二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07年3月25日发出,于2007年4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监事郑奕委托监事徐献礼代为表决),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献礼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06年财务决算报告》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6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转让阿克苏新农化纤公司股权的议案》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监事会2007年工作计划》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与会监事还列席了三届三次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作出决议的过程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