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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莱达: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1-03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2015年11月2日14:00时在公司二楼213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10月28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会议
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
由董事长胡宜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及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于2015年8月4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停
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进展公告,原计划争取不晚于2015年11月4日前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符
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2014年修订)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工作量大且复杂,具体方案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经公司董事会及中介机构审
慎评估,预计无法在2015年11月4日之前按相关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
报告书),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
异动,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三个月,重大资产重组累计停牌时间
不超过六个月。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股东大会否决该项议案,公司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并承诺未来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胡宜东、赵健回避表决,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
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在2015年11月19日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及申请继续停牌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内容于2015年11月3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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