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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股份对外投资公告(一)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0-31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贵州省安顺市黔鑫实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与贵州省安顺市供水总公司(以下简称“供水总公司”)以现金方式对贵州省安顺市黔鑫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鑫公司”)增资扩股,其中公司出资 5,645 万元,持有其 51%股权,供水总公司出资 3,855万元,持有其 49%股权。黔鑫公司拥有贵州省安顺市中心城区污水综合治理 PP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项目预估总投资为 26,230.62万元。
    ?预计投资收益率:项目股本金内部收益率预计不低于 8%。
    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水费支付风险。
    一、项目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5 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贵州省安顺市黔鑫实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贵州省安顺市黔鑫实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黔鑫公司拥有贵州省安顺市中心城区污水综合治理 PPP 项目(以下简称“PPP 项目”),PPP 项目预估总投资为 26,230.62
    万元,总规模 18.8万吨/日,公司将与供水总公司共同对黔鑫公司增资扩股,由
    黔鑫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工作。
    根据《贵州省安顺市黔鑫实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公告》,意向增资方挂牌起始价为 5,645万元,供水总公司与意向增资方需共同将黔鑫公司现有出资额增资到 9,500万元。2015年 9月 22日,公司收到贵州省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放的《贵州省安顺市黔鑫实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意向增资方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确定公司为黔鑫公司增资扩股项目的意向增资方。供水总公司将先向黔鑫公司增资 3,625 万元,使其出资额达到 3,855 万元,此后公司以 5,645万元对黔鑫公司进行增资,使其出资额达到 9,500万元,增资完成后,供水总公司持有其 49%股权,公司持有其 51%股权。
    交易完成后,黔鑫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或其它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对该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与供水总公司共同向黔鑫公司增资扩股,并投资黔鑫公司拥有的安顺市中心城区污水综合治理 PPP项目,PPP项目包括 6个城镇污水处理项目、2个村镇污水处理项目和 2个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PPP项目总规模为 18.8万吨/日,
    一期为 16.9万吨/日;该项目预估总投资为 26,230.62万元,股本金内部收益率
    预计不低于 8%。具体项目情况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 
项目情况 
规模(万吨/日) 
特许经营期 
(年) 
出水标准 
安顺市中心城区污水一期工程(TOT) 
已运营 5 30 GB18918-2002一级 B 
安顺市中心城区再生水工程(TOT) 
已运营 5 30 GB18918-2002一级 A 
安顺市污水二期工程(TOT)已运营 2 30 GB18918-2002一级 B 
安顺市东片区污水处理工程(TOT) 
在建 1.6 30 GB18918-2002一级 B 
    安顺市中心城区污水三期工程(TOT) 
在建 5 30 GB18918-2002一级 A 
安顺市幺铺镇污水处理工程(BOT) 
拟建 0.2 30 GB18918-2002一级 A 
    安顺市经开区青方村污水处理站(代建) 
拟建-- GB18918-2002一级 B安顺市西秀区本寨村污水处理站(代建) 
拟建-- GB18918-2002一级 A 
安顺市中心城区贯城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移交) 
拟建--- 
安顺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设-移交) 
拟建--- 
注:TOT:移交-运营-移交;   BOT:建设-运营-移交。
    三、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安顺市供水总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11 月 7 日,为安顺市国有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持股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郑方忠;注册地址: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道中段;经营范围:集中供水(生产、销售城市生产、生活用水);城市供水管网安装、维修;城市污水处理;水暖器材;给排水土建工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维护、设计安装;电气设备安装及维修;建筑物表面清洗;上下管道安装及疏通;给排水管件铸造;机械加工。
    2、安顺市黔鑫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2 月 16 日,现由供水总公司
    持有其 100%股权。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郑方忠;注册地址:安顺市贵黄路东段供水总公司综合办公楼内;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装饰装潢材料、汽车、汽车零配件、办公用品耗材、五金百货、工程材料的销售;汽车美容;给排水、供水工程;广告设计;室内装饰装潢工程。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安顺市中心城区污水综合治理 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2015年 5月 23日,安顺市人民政府已授权安顺市财政局与黔鑫公司签署了《安顺市中心城区污水综合治理 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特许经营权:安顺市人民政府授予黔鑫公司在规定的特许经营期内独家建设、运营和维护污水一期工程、再生水工程、污水二期工程、东片区污水处理工程、污水三期工程和幺铺镇污水处理工程等 6座污水处理工程设施、设备的特许经营权。
    项目内容:除以上特许经营权的项目外,还包括安顺市中心城区贯城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安顺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特许经营期:5座 TOT污水处理工程为自移交之日起 30年,1座 BOT为自商业试运行日起 30年。
    污水处理服务费:基本单价为 1.41元/立方米,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
    协议生效条件: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贵州省安顺市黔鑫实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合同》 
    公司与供水总公司签署《贵州省安顺市黔鑫实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合同》。
    合作方式:先由供水总公司对黔鑫公司增资 3,625 万元,使其出资额达到3,855万元;再由公司对黔鑫公司出资 5,645万元,使黔鑫公司出资额达到 9,500万元。增资完成后,供水总公司持有其 49%的股权,公司持有其 51%的股权。
    协议生效条件: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投资本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项目作为污水处理 PPP 项目,有利于公司继续拓展西南水务市场,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推广使用公司的市政生活污水处理系列设备。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本公司取得本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水费支付风险:存在一定的水费支付风险。
    应对措施:在协议中将水费的支付纳入市政预算,以保证水费的足额支付。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10月 30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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