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贵州省安顺市黔鑫实业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16,730.62万元人民币
?委托贷款期限:1年
?贷款利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0%
一、委托贷款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5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贵州省安顺市黔鑫实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贵州省安顺市黔鑫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拟在完成对贵州省安顺市黔鑫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鑫公司”)增资并完成工商变更后(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5-113号),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黔鑫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16,730.62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利率为银行
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0%,委托贷款将用于黔鑫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黔鑫公司现由安顺市供水总公司(以下简称“供水公司”)全资成立,目前注册资本为 1,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 250万元;注册地址:安顺市贵黄路东段供水总公司综合办公楼内;法定代表人:郑方忠;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装饰装潢材料、汽车、汽车零配件、办公用品耗材、五金百货、工程材料的销售;汽车美容;给排水、供水工程;广告设计;室内装饰装潢工程。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的总资产为 257.31万元,净资产为 250.18万元; 2014
年营业收入为 1,359.38万元,净利润为 3.15万元;黔鑫公司截至 2015年 9月 30
日的总资产为 217.94万元,净资产为 218.01万元;2015年 1-9月的营业收入为
0万元,净利润为-32.17万元。
三、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黔鑫公司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有控制权,本次委托贷款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 130,822.04万
元人民币,无逾期金额。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10月 30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