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七次会议,于2007年4月5日在公司西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会议由董事长杨克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全体董事一致赞成的表决结果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公司《执行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可登陆查阅。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4月7日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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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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