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48.15万股,占公司目
前股本总额的0.1188%;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4.65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0855%。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11月2日。
3、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同意按
照《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的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的解锁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0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48.15万股,占股权激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5%,占公司目前股
本总额的0.1188%。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2014年6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
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实,认为本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
时,独立董事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报备案申请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3、公司于2014年8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时,独立董事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公司于2014年8月19日召开了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5、公司于2014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授予的独立意见。
6、公司于2014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
独立意见。
7、公司于2015年6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所涉首次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及预留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数量
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一次性授予全部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公司于2015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可行
权/解锁的议案》。
二、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1、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关于锁定期的规定:自首期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为
锁定期。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4年8月21日,截至2015年8月21
日,公司首批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已届满。
2、满足解锁条件情况的说明
公司激励计划约定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所有解锁条件及达成情况详见下表:
首期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行权/解锁条件 是否达到行权/解锁条件
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形,达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到行权/解锁条件。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该等情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 形,达到行权/解锁条件。
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
的。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201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
以2013年业绩为基准,2014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
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13年增长不低于30%。 非经常性损益后金额为
50,786,805.25 元 ,较2013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
常 性 损 益 后 金 额
36,592,119.21 元 增 长
38.79%。
4、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考核
激励对象行权期或解锁期前一年度考核等级依据综 均为B级别及以上,全部达
合考核评分结果分为S、A、B、C、D五个档次,考核 到行权/解锁条件。
结果为S级、A级、B级、C级时,激励对象方可具备
获授权益本年度的行权或解锁资格,但所获行权/解
锁的比例不相同:S级、A级、B级为所获权益的100%
行权/解锁,C级为所获权益的60%行权/解锁;考核结
果为D级或考核结果为C级而丧失当期部分权益行权
/解锁资格的员工,公司将按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注销其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股票期权数
量,并回购注销其相对应解锁期内的限制性股票。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
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事宜。
三、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11月2日。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48.15万股,占公司目前
股本总额的0.1188%;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4.65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0855%。
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0名。
4、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
单位:万股
获授的限制性股 第一期可解锁限 剩余未解锁限制 解锁股票中实际
姓名 职位
票股数 制性股票 性股票 可上市交易数量
温巧夫 董事、总经理 27.00 6.75 20.25
林盛忠 董事、副总经理 12.60 3.15 9.45
李斌 董事、财务总监 7.20 1.80 5.40
孙文科 董事会秘书 7.20 1.80 5.4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120.60 30.15 90.45 30.15
(共 21 人)
控股子公司核心骨干
18.00 4.50 13.50 4.50
(共 5 人)
合计 192.60 48.15 144.45 34.65
1、激励对象温巧夫、林盛忠、李斌、孙文科为公司董监高,2015年初计算其无限售流
通股时,计算的基数已包含其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激励对象温巧夫、林盛忠、李斌、孙文科为公司董监高,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其
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票数量为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25%;
3、根据2015年7月8日证监会【2015】18号公告,公司董监高自证监会公告日起6个月内
不减持公司股份,6个月后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办法按证监会另行的规定执行;
4、参与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所持公司限制性股票股份解锁后,其买卖股份应遵守深交
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业务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
票行为的通知》、《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或 48,800,041 12.04
非流通股) 48,318,541 11.93
02 股权激励限售股 1,926,000 0.48 481,500 1,444,500 0.36
04 高管锁定股 46,874,041 11.57 46,874,041 11.57
二、无限售流通股 356,376,359 87.96 481,500 356,857,859 88.07
其中未托管股数 0 0.00 0 0.00
三、总股本 405,176,400 100.00 405,176,400 100.00
特此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