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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马国际: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0-30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 2015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二)下
午 14:30 在公司 26 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
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15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起(会期
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一)至 11 月 17 日(星期
二)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30 至 11:30 和下午 13:00 至 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11 月
 16 日下午 15:00 至 11 月 17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8 号阳光高尔夫大厦 26 楼会
议室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5 年 11 月 12 日(星期四)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
案》
    注:①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②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
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a、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b、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③上述议
案经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通过即可。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详见 2015 年 10 月 3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
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5 年 11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
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四、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董事会秘书
办公室(邮编:518040)
    2.登记时间:2015年11月13日(星期五)上午10:00-12:00和下午14:00-
16: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
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 2015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张健江、谢宇佳
    联系电话:0755-33356399、0755-33356333-8899
    传真:0755-33356399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8 号阳光高尔夫大厦 26 楼
    邮编:518040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
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0
    2.投票简称:飞马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1月17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
程序:
    (1)在投票当日,飞马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关于公司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议案1                                                    1.00
                   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
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5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飞马国际供
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
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延期
   1     复牌的议案》
说明:1、股东请分别就每个议案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在表决意见项下的“同意”、“反对”、
“弃权”三个选项中选择其一打上“√”。
    2、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错填或字迹无法辨认表决意见的均视为“无效委托”。
    4、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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