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2139 债券简称:11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获得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 10月 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3102号):“我会依法对你公司提交的《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法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的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法定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