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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福鞍股份第三季度季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0-29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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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315                                              公司简称:福鞍股份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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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一、重要提示. 3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3
    三、重要事项. 7
    四、附录. 21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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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穆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健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1,010,101,333.12 1,046,581,814.06 -3.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24,527,433.56 343,439,944.09 81.84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33,387.56 2,803,879.33 -52.44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315,980,380.43 314,893,225.70 0.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213,889.47 35,129,051.87 17.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34,201,401.76 27,987,813.48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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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29 10.19 减少 1.9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637 0.4684 -1.0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637 0.4684 -1.0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9月)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816,695.74 8,395,285.75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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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769,353.31 -1,382,798.0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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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后) 
合计 4,047,342.43 7,012,487.71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13497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辽宁福鞍控股有限公司 
60,956,250 60.96 60,956,250 
    质押 
15,500,000 境内非国有法人 
李士俊 7,125,000 7.13 7,125,000 
    无 
  境内自然人 
万洪波 5,625,000 5.63 5,625,000 
    无 
  境内自然人 
中融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保险产品 
722,528 0.72 0 
    未知 
  其他 
中融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保险产品 
352,894 0.35 0 
    未知 
  其他 
蔡彪 346,049 0.35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阮寿国 312,700 0.31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中融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万能险 
270,0.27 0 
    未知 
  其他 
穆建华 225,0.23 225,000 
    无 
  境内自然人 
中融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199,900 0.20 0 
    未知 
  其他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中融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保险产品 
722,528 
人民币普通股 
722,528 
中融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保险产品 
352,894 
人民币普通股 
352,894 
蔡彪 346,049 人民币普通股 346,049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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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寿国 312,7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融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万能险 
2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12,700 
中融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199,900 
人民币普通股 
199,900 
尹敏 188,900 人民币普通股 188,90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80,900 
人民币普通股 
180,900 
林苏武 170,600 人民币普通股 170,600 
杜建华 166,900 人民币普通股 166,9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无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无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变动率%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85,393,391.97 129,811,435.60 -34.22 
    主要为本期票据保证金减少所致 
应收票据 
14,962,000.00 50,538,090.67 -70.39 
    主要为本期收到票据减少所致 
应收账款 274,521,497.78 192,926,162.51 42.29 主要为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 
35,266,137.09 23,282,492.47 51.47 
    主要为本期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 
129,880.20 454,386.39 -71.42 
    主要为本期收回出口退税所致 
在建工程 6,281,277.41 29,806,240.56 -78.93 主要为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5,996,530.76 29,847,110.85 -79.91 
    主要为上期预付工程款、设备款转在建所致 
短期借款 190,000,000.00 285,049,596.17 -33.34 主要为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应付票据 68,722,500.00 120,780,505.00 -43.10 主要为本期偿还应付票据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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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应付账款 
36,639,765.11 56,583,312.71 -35.25 
    主要为本期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 
3,369,985.36 4,940,434.57 -31.79 
    主要为本期预收账款减少所致 
应付利息 
- 606,300.20 -100.00 
    主要为本期应付利息已还清所致 
应付股利 
- 4,494,000.00 -100.00 
    主要为本期尚未分配股利所致 
其他应付款 
325,368.93 585,804.08 -44.46 
    主要为本期支付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0,000,000.00 -100.00 
    主要为借款到期偿还所致 
长期借款 30,000,000.00 110,000,000.00 -72.73 主要为偿还长期借款所致 
    股本 100,000,000.00 75,000,000.00 33.33 主要为本期新股发行所致 
    资本公积 
388,256,944.86 173,383,344.86 123.93 
    主要为本期新股溢价发行所致 
未分配利润 
118,160,154.70 76,946,265.23 53.56 
    主要为本期尚未分配股利所致 
(2)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5年1-9月 2014年1-9月变动率%变动原因 
营业税金及附加 
3,982,517.74 1,910,978.85 108.40 
    主要为本期增值税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14,289,209.54 24,337,351.61 -41.29 主要为本期偿还贷款所致 
    营业外支出 
720,495.94 50,000.00 1340.99 
    主要为本期支付手续费增加所致 
项目 2015年7-9月 2014年7-9月变动率变动原因 
营业税金及附加 
1,608,045.61 1,009,201.09 59.34 
    主要为本期增值税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 
956,250.26 2,201,636.85 -56.57 
    主要为本期运输费用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 1,415,299.56 6,764,539.18 -79.08 主要为本期偿还贷款所致 
    营业外收入 
4,816,695.74 1,519,061.91 217.08 
    主要为本期收到政府补助款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 3,517,830.27 988,800.93 255.77 主要为本期利润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项目 2015年1-9月 2014年1-9月变动率%主要原因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31,363,262.72 16,275,773.61 92.70 
    主要为收到其他有关现金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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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7,014,123.17 18,812,543.05 43.60 
    主要为本期支付的税金增加所致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825,784.06 50,439,615.83 -64.66 
    主要为上期支付其他现金增多所致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72,139,435.22 359,052,978.18 -52.06 
    主要为本期贷款减少所致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7,599,331.31 51,109,780.00 -65.57 
    主要为上期分配股利本期尚未分配股利所致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127,553.22 76,480.00 3989.37 
    主要为本期汇率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限 
是否有履行期限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实际控制人吕世平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间接持有的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014/04/14 
上市后 36个月 
是是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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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控股股东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福鞍重工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福鞍重工上市后六个月内如福鞍重工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福鞍重工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如遇除权除息,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作相应调整。
    2014/04/14 
上市后 36个月 
是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持股5%以上股东李士俊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所持福鞍重工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福鞍重工上市后六个月内如福鞍重工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福鞍重工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作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2014/04/14 
上市后 12个月 
是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持股5%以上股东万洪波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持有的股份。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2014/04/14 
上市后 12个月 
是是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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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吴迪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014/04/14 
上市后 36个月 
是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实际控制人吕世平 
吕世平(以下简称“本人”)作为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鞍重工”)的实际控制人,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福鞍重
    工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下同)的现有业务与福鞍重工(含福鞍重工下属企业,下同)的现有业务不构成同业竞争。
    二、为避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将
    来与福鞍重工发生同业竞争,本人进一步作出以下明示且不可撤销的承诺。
    1、本任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
    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等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者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福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
    何形式支持除福鞍重工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从事与福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介入任何与福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012/02/23 
长期有效 
否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控股股东 
辽宁福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鞍重工”)的控股股东,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公司及下属企业(福鞍重工及其下
    属企业除外,下同)的现有业务与福鞍重工(含福鞍重工下属企业,下同)的现有业务不构成同业竞争。
    二、为避免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将来与福鞍
    长期有效否是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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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工发生同业竞争,本公司进一步作出以下明示且不可撤销的承诺。
    1、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何形式
    (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等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者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福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支
    持除福鞍重工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从事与福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介入任何与福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持股5%以上股东李士俊 
李士俊(以下简称“本人”)作为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鞍重工”)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福鞍重
    工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下同)的现有业务与福鞍重工(含福鞍重工下属企业,下同)的现有业务不构成同业竞争。
    二、为避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将
    来与福鞍重工发生同业竞争,本人进一步作出以下明示且不可撤销的承诺。
    1、本任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
    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等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者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福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
    何形式支持除福鞍重工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从事与福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介入任何与福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长期有效否是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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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持股5%以上股东万洪波 
万洪波(以下简称“本人”)作为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鞍重工”)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福鞍重
    工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下同)的现有业务与福鞍重工(含福鞍重工下属企业,下同)的现有业务不构成同业竞争。
    二、为避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将
    来与福鞍重工发生同业竞争,本人进一步作出以下明示且不可撤销的承诺。
    1、本任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
    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等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者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福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
    何形式支持除福鞍重工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从事与福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介入任何与福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012/02/23 
长期有效 
否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吴迪 
吴迪(以下简称“本人”)作为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鞍重工”)间接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福鞍重
    工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下同)的现有业务与福鞍重工(含福鞍重工下属企业,下同)的现有业务不构成同业竞争。
    二、为避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将
    来与福鞍重工发生同业竞争,本人进一步作出以下明示且不可撤销的承诺。
    1、本任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
    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等形式)直接或间2012/02/23 
长期有效 
否是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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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从事或参与,或者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福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
    何形式支持除福鞍重工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从事与福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介入任何与福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稳定股价 
公司 
福鞍重工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期经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该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则相关主体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
    公司承诺:
    (1)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措施实施完
    毕,公司股价仍出现连续 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福鞍重工将在该情形出现 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拟定回购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
    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①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公司单一年度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 
③公司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 
④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可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⑤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 
2014/04/14 
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是是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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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回购结果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及股本规模不符合上市条件。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如公司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稳定股价 
控股股东 
福鞍重工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期经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该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则相关主体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1)福鞍控股将在启动股价稳定措
    施的具体条件成就后 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福鞍重工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福鞍控股增持股份的计划。
    (2)福鞍控股增持公司股份,除应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①福鞍控股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福鞍控股单一年度用于股份增持的资金为不少于其最近一次从福鞍重工获得现金分红的 20%; 
③单一年度福鞍控股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其最近一次从福鞍重工获得现金分红的 5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如福鞍控股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未按照上述预案采2014/04/14 
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是是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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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福鞍重工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拥有的福鞍重工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或其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回购 
公司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应在构成重大、实质影响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之日次一交易日公告,并将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加算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至股票回购公告日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
    公司董事会在公告后的 10个交易日内制定股份回购预案并公告,按证监会、交易所的规定和预案启动股份回购措施。
    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福鞍控股将同意或督促福鞍重工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或由其按照上述回购价格购买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按照回购价格购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公开发售的股份。
    若公司未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措施,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014/04/14 
长期有效 
否是 
与首次公开发股份回购 
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福鞍控股承诺:
    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2014/04/14 
长期有效 
否是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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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相关的承诺 
向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应在构成重大、实质影响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之日次一交易日公告,并将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加算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至股票回购公告日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
    公司董事会在公告后的 10个交易日内制定股份回购预案并公告,按证监会、交易所的规定和预案启动股份回购措施。
    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福鞍控股将同意或督促福鞍重工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或由其按照上述回购价格购买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按照回购价格购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公开发售的股份。
    若福鞍控股未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措施,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拥有的福鞍重工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赔偿损失 
公司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若未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措施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014/04/14 
长期有效 
否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赔偿损失 
实际控制人吕世平 
公司实际控制人吕世平承诺: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2014/04/14 
长期有效 
否是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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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其未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措施:
    公司实际控制人吕世平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赔偿损失 
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福鞍控股承诺: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其未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措施:
    控股股东福鞍控股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拥有的福鞍重工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2014/04/14 
长期有效 
否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减持 
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福鞍控股就公司上市后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声明如下:
    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所持有的福鞍重工股份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减持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且将提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如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14/04/14 
上市之日起5年内 
是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减持 
持股5%以上股东李士俊 
李士俊就公司上市后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声明如下:
    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所持有的福鞍重工股份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减持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且将提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014/04/14 
上市之日起3年内 
是是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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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减持 
持股5%以上股东万洪波 
万洪波就公司上市后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声明如下:
    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所持有的福鞍重工股份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减持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且将提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如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14/04/14 
上市之日起3年内 
是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公司 
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如果公司未能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已作出的声明和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014/04/14 
长期有效 
否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 
控股股东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辽宁福鞍控股有限公司承诺:
    如果福鞍控股未能履行在福鞍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已作出的声明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福鞍股份获得股东分红,同时福鞍控股拥有的福鞍股份的股份不得转让,直至福鞍控股按上述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2014/04/14 
长期有效 
否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其他 
实际控制人吕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吕世平承诺:
    如果本人未能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2014/04/14 
长期有效 
否是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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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承诺世平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已作出的声明和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 
持股5%以上股东李士俊 
李士俊承诺:如果本人未能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已作出的声明和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福鞍股份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拥有的福鞍股份的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2014/04/14 
长期有效 
否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 
持股5%以上股东万洪波 
万洪波承诺:如果本人未能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已作出的声明和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福鞍股份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拥有的福鞍股份的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2014/04/14 
长期有效 
否是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穆建华 
日期 2015年 10月 28日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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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年 9月 30日 
编制单位: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5,393,391.97 129,811,435.6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4,962,000.00 50,538,090.67 
    应收账款 274,521,497.78 192,926,162.51 
    预付款项 35,266,137.09 23,282,492.47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29,880.20 454,386.3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47,251,661.62 165,909,793.0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7,625,419.32 10,301,517.35 
    流动资产合计 565,149,987.98 573,223,878.0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8,219,097.73 8,731,388.08 
    固定资产 394,237,078.67 373,947,621.06 
    在建工程 6,281,277.41 29,806,240.56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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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5,666,917.91 26,630,090.6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4,550,442.66 4,395,484.82 
    其他非流动资产 5,996,530.76 29,847,110.85 
    非流动资产合计 444,951,345.14 473,357,935.99 
    资产总计 1,010,101,333.12 1,046,581,814.0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90,000,000.00 285,049,596.17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68,722,500.00 120,780,505.00 
    应付账款 36,639,765.11 56,583,312.71 
    预收款项 3,369,985.36 4,940,434.5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083,303.61 956,342.07 
    应交税费 3,370,528.14 2,865,841.01 
    应付利息   606,300.20 
    应付股利   4,494,000.00 
    其他应付款 325,368.93 585,804.08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03,511,451.15 536,862,135.8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0,000,000.00 11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3 / 33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52,062,448.41 56,279,734.16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82,062,448.41 166,279,734.16 
    负债合计 385,573,899.56 703,141,869.9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00,000,000.00 75,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88,256,944.86 173,383,344.8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8,110,334.00 18,110,334.0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18,160,154.70 76,946,265.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24,527,433.56 343,439,944.09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624,527,433.56 343,439,944.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10,101,333.12 1,046,581,814.06 
    法定代表人:穆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健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5年 9月 30日 
编制单位: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6,217,824.45 120,791,200.0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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