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资金运作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10 月27日,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资金运作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不构成关联交易,
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公司开展该项业务的独立意见。
一、业务概述
1、投资原则
(1)促进公司资金运作业务的规范化和常态化,加强投资决策的计划性
和科学性。
(2)严格按照《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强投资风险控制。
2、投资方向
(1)股票;
(2)基金;
(3)债券。
3、投资额度
以不超过5000万元的额度投资上述产品,在审批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4、审批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截至。
5、资金来源
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6、资金审批
单笔金额在2500 万元以下的由公司总经理负责资金审批,单笔金额超过2500万元的由公司董事长负责资金审批。
二、业务目的
在满足公司主营业务资金需求和严格风险控制的前提下开展资金运作业务,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经营业绩做出贡献,为公司股东谋取投资回报。同时,有助于公司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和参与资本市场运作,有利于公司资本运作平台的建立和完善。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开展证券投资业务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且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风险控制
公司将严格执行《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等职能分离的原则进行此类业务的具体操作,确保相关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的匹配性,把资金安全放在首位,定期关注投资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资金到期收回。同时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产品的投资及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资金运作业务,是在满足主营业务资金需求和严格风险控制的前提
下进行,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经营业绩做出贡献,为公司股东
谋取投资回报。同时,有助于公司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和参与资本市场运作,有
利于公司资本运作平台的建立和完善。因此,开展资金运作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该项业务。
特此公告。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