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拓日新能”)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7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15 年 10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 9 人。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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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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