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5 年 10 月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李秀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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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1,230,239,676.31 10,038,395,168.26 11.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304,880,025.18 1,282,124,794.25 1.77%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494,946,132.95 -18.98% 3,020,316,232.47 -15.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835,079.00 -14.24% 23,882,580.27 -23.38%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018,332.32 -111.79% 7,584,136.79 96.14%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6,072,258.57 -91.22%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59 -14.05% 0.0429 -23.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59 -14.05% 0.0429 -23.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8% -0.19% 1.85% -0.5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982,605.11
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13,550,978.10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787,026.09
减:所得税影响额 2,625,976.8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96,189.01
合计 16,298,443.4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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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84,951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建设工程(集 国有法人 45.75% 254,955,930 冻结 4,200,000
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央汇金投资有
国有法人 1.24% 6,921,100
限责任公司
陈强 境内自然人 0.84% 4,704,500
天治基金-浦发
银行-天治凌云
其他 0.39% 2,195,400
6 号特定多客户
资产管理计划
长安大学 国有法人 0.22% 1,235,520
天治基金-浦发
银行-天治凌云
其他 0.19% 1,076,300
1 号特定多客户
资产管理计划
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发中
证百度百发策略 其他 0.17% 925,900
100 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
丁月娥 境内自然人 0.15% 860,900
李秋雁 境内自然人 0.15% 812,900
李莉 境内自然人 0.14% 80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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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
254,955,930 人民币普通股 254,955,930
有限责任公司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921,100 人民币普通股 6,921,100
陈强 4,704,500 人民币普通股 4,704,500
天治基金-浦发银行-天治凌云 6
2,195,400 人民币普通股 2,195,400
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长安大学 1,235,520 人民币普通股 1,235,520
天治基金-浦发银行-天治凌云 1
1,076,300 人民币普通股 1,076,300
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
百度百发策略 100 指数型证券投资 925,900 人民币普通股 925,900
基金
丁月娥 860,900 人民币普通股 860,900
李秋雁 812,900 人民币普通股 812,900
李莉 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00,00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
明
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1、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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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39.92%,主要系公司加强资金管理,减少闲散资金所致;
2、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76.25%,主要系承兑已到期票据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31.75%,系公司新增项目对外支付材料预付款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586.67%,主要系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5、无形资产较期初减少39.06%,主要系处置子公司所致;
6、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82.87%,系本期公司经营性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7、应付利息较期初减少39.86%,系本期对外支付上年计提利息所致;
8、递延收益较期初减少78.32%,主要系处置子公司所致;
9、其他综合收益较期初减少156.09%,系本期外币汇率变动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76.50%,主要系子公司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长217.26%,系获得天山农商银行分红增加所致;
3、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39.72%,系公司及子公司收到的政府补贴减少所致;
4、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67.22%,主要系子公司获得税收优惠政策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103.78%,系公司本期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未能
及时支付所致;
2、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205.69%,系获得天山农商银行分红增加所致;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91.38%,系子公司本期处
置固定资产减少所致;
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68.19%,系公司本期固定资产
和长期资产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5、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400.00%,主要系少数股东权益投资增加所致;
6、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81.48%, 主要系公司本期借款增加所致;
7、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91.47%,系本期到期贷款较上年增加所致;
8、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44.91%,系子公司本期融资费用较上年同期
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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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
所作承诺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2001 年 6 月
8 日,本公司主要控股股东兵团建工集团向
本公司承诺:“作为主发起人,在本公司存
续期间保证:自承诺书出具之日起,兵团建
工集团及其除股份公司以外的其他控制企
业(包括管理控制的企业和控股公司)保证
不经营同股份公司相同的业务并且将不与
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进行任何形式的竞争, 1、兵团建
以避免对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 工集团“避
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保证将努力促 免同业竞
控股股
使建工集团其他控制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 争的承诺”
东、实际
事、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相 期限为本
控制人新
竞争的任何活动。2、为了避免与股份公司 公司存续
首次公开发 疆生产建
在中国境外潜在的同业竞争,控股股东兵团 期间;2、 严格履行
行或再融资 设兵团建 2008 年 01 月 18 日
建工集团于 2008 年 1 月 18 日重新出具了避 兵团建工 承诺
时所作承诺 设工程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对避免同业竞争事项进 集团“关于
(集团)
一步予以明确。具体内容如下:(1)兵团建 关联交易
有限责任
工集团保证自本承诺书出具之日起,兵团建 的承诺”期
公司
工集团及其除股份公司以外的其他控股子 限为本公
公司或下属企业(以下统称“下属企业”) 司存续期
将不增加其对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相同或 间。
类似业务的投入,以避免对股份公司的生产
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兵
团建工集团保证将促使兵团建工集团的下
属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股
份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具
体如下:①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单独或与他
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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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
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直接或间接参与
经营或协助经营与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主
营业务直接或间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②在中国境内和境
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支持发行人及其
附属公司以外的他人从事与发行人及其附
属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的业务;③以其他任何方式(无论直接或间
接)介入与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主营业务构
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
如发生兵团建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拥有与
股份公司之公路工程施工相关的专用经营
性资产的情形,兵团建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将把该等资产以托管、租赁的方式交由股份
公司经营管理,或由股份公司收购、兼并,
或通过股份认购的方式逐步投入股份公司,
或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凡兵团建工
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
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与发行人及其附属公
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
争的业务,兵团建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须将
上述商业机会无偿转让予发行人及其附属
公司。(3)对于由兵团建工集团及其下属企
业本身研究开发、或从国外引进或与他人合
作而开发的与股份公司施工、生产、经营有
关的新技术、新产品,股份公司有优先受让、
生产的权利。兵团建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须
将上述新产品或技术以公平合理的条款授
予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优先生产或受让的
权利。(4)兵团建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如拟
出售其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
他资产、业务或权益,股份公司均有优先购
买的权利;建工集团保证在出售或转让有关
资产或业务时给予股份公司的条件不逊于
兵团建工集团向任何独立第三人提供的条
件。(5)如果发生本承诺书第 3、4 项的情
况,兵团建工集团承诺立即将该等新技术、
新产品或欲出售或转让的资产或业务的情
况以书面形式通知股份公司,书面通知应附
有全部有助于对新产品、技术进行分析的数
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预计投资成本、有
关使用权证和许可证等),并尽快提供股份
公司合理要求的资料。该等购买或授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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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不逊于兵团建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向任
何第三方提供之条件;股份公司在接到书面
通知后 60 日内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兵团建
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是否行使有关该等新
产品、技术优先生产或购买权。 (二)关
于关联交易的承诺 2008 年 7 月 21 日,本公
司控股股东兵团建工集团向本公司承诺:今
后将继续严格履行与北新路桥签署的工程
施工分包合同,在工程施工期间根据施工进
度按月向北新路桥支付工程款;不会通过关
联交易占用或者变相占用发行人的资金。报
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没有同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情况。
(一)2010 年 8 月 16 日兵团建工集团出具
避免同业竞争补充承诺,补充承诺内容如
下:(1)建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只进行 BOT
项目的投资与建设业务,BOT 项目涉及公
控股股
路施工建设的,建工集团需将其中的公路施
东、实际 兵团建工
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发行人或其他第三方实
控制人新 集团“避免
施;建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不参与公路施工
疆生产建 同业竞争
业务相关的 BT 项目的投资与建设;(2)兵 严格履行
设兵团建 2010 年 08 月 16 日 补充承诺”
团建工集团确认并向北新路桥声明,兵团建 承诺
设工程 期限为本
工集团在签署本承诺书时是代表其本身及
(集团) 公司存续
其下属企业签署的;(3)兵团建工集团确认
有限责任 期间。
其他对公司 本承诺书旨在保障北新路桥全体股东之权
公司
中小股东所 益而作出;(4)如果兵团建工集团及其下属
作承诺 企业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给发行人及其附
属公司造成损失,兵团建工集团同意给予北
新路桥相应赔偿。
控股股
东、实际
2015 年 7 月 15 日至 7 月 29 日期间,兵团
控制人新 自 2015 年
建工集团通过“东兴-金海 13 号定向资产管
疆生产建 7 月 29 日
理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 严格履行
设兵团建 2015 年 07 月 29 日 起至 2016
5,533,01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9928%, 承诺
设工程 年 1 月 29
兵团建工集团承诺在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
(集团) 日止。
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有限责任
公司
承诺是否及
是
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 不适用
及下一步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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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如有)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
-30.00% 至 20.00%
幅度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
2,104.72 至 3,608.08
区间(万元)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3,006.74
元)
公司出于谨慎原则,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作出以上预测,主要原因是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受国家宏观经济运行放缓和公路施工行业竞争压力加大等多重因素影
响,本年度新开工项目较上一年度有所减少。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