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五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5年 10月 12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10月 27日在内蒙古包头市稀土开发区北方股份大厦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 9 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李建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内
容详见同日“临 2015-027”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10月 29日
报备文件:五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