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5年 10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通讯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顾益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为适应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及战略部署,公司拟设立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相关事务。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成都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进一步开拓西南部市场,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万元,主要从事建筑幕墙工程的设计、研发与施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 2015-045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