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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长白山第三季度季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0-28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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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099                                              公司简称:长白山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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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重要提示. 3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3
    三、重要事项. 8
    四、附录. 14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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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侯长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美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倪友保
    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963,940,493 835,040,842.2 15.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83,461,007.03 786,569,464.46 12.32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7,757,239.25 139,705,042.53 12.92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289,612,772.94 262,606,438.91 10.28 
    归属于上市公司 115,882,076.7 93,774,391.6 23.58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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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15,807,054.02 92,687,498.33 24.9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7 18.35 减少 25.3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3 0.45 -4.4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3 0.45 -4.4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9月)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0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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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0.02 30.2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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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0.01 -25,007.5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 0.01 75,022.68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30,028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8,533,060 59.45 158,533,060 
    无 
  国有法人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6,414,971 9.91 
    无 
  国有法人 
长白山森工集团有限公司 
8,599,985 3.22 
    无 
  国有法人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 
6,351,984 2.38 5,466,940 
    无 
  未知 
吉林日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日昇二期 
2,137,800 0.80 
    无 
  境内非国有法人 
吉林日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日日昇二期 
1,548,900 0.85 
    无 
  境内非国有法人 
吉林日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日日昇一期 
1,022,922 0.38 
    无 
  境内非国有法人 
金仲延     500,0.19 
    无 
  境内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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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产账户 
499,908 0.19 
    无 
  境内非国有法人 
赵语奇 470,0.18 
    无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641,497 
人民币普通股 
2,641,497 
长白山森工集团有限公司 8,599,985 人民币普通股 8,599,985 
吉林日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日昇二期 
2,137,800 
人民币普通股 
2,137,800 
吉林日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日日昇二期 
1,548,900 
人民币普通股 
1,548,900 
吉林日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日日昇一期 
1,022,922 
人民币普通股 
1,022,922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 
885,044 
人民币普通股 
885,044 
金仲延    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 
中国东方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产账户 
499,908 
人民币普通股 
499,908 
赵语奇 4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70,000 
刘力军 339,900 人民币普通股 339,9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控股股东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余九家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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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本公司及本公司参股之其他公司(不含发行人及其下属公
    司,下同)自签署承诺之日起不会存在从事与发行人所从事的业务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2.若发行人今后从事新的业
    务领域,则本公司及本公司参股公司将不以控股或参股方式从事与长白山旅游新的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3.
    本公司承诺不向业务与发行人及发行人的下属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或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4.本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吉林省长白山能源开发有
    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清洁能源开发和利用、热力生产供应,供热设施维护、管理供热设备、防腐保温”。但是鉴于能源开发公司已于2011年12月2日在吉林日报刊登注销公告,目前正在办理清算注销手续。因此,能源开发公司与长白山旅游目前已不存在同业竞争。5.本公司承诺在矿产资源探明储
    量、取得了《采矿许可证》或长白山旅游要求时,将按照市场价格优先转让给长白山旅游,如长白山明确表示放弃的,则本公司可以不低于转让给长白山旅游的价格转让给无关联系的第三方,但不得自行开采经营。6.本公司承诺如出现
    因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组织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长白山旅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解决关联交易 
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
    使股东权利,规范关联交易。2.本公司及本公司除发行人外
    的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保证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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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对于交通公司设立时出资不规范问题,长白山工商局出具《证明》确认交通公司注册资金已于2006年8月7日全部到位,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予处罚。建设集团向发行人承诺:若因上述事宜造成发行人的任何费用支出、经济赔偿或其他损失,建设集团将无条件全额赔偿。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对于天池国旅成立时各股东出资时间与实际出资情况不符,长白山工商局出具《证明》,确认上述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不予处罚。建设集团作出承诺:若因上述事宜造成天池国旅任何费用支出、经济赔偿或其他损失,建设集团将无条件予以全额赔偿。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针对采矿权延续登记等事项,建设集团出具承诺:温泉《采矿许可证》期满后,我公司将积极与温泉采矿权主管机关进行协调,促成温泉公司在2014年12月31日至2039年12月31日期间持续拥有温泉采矿权,并且我公司承担在此期间温泉公司办理延续手续时需要支付的采矿权价费、评估费等相关费用。如延续登记费用低于延续期间对应的采矿权评估值,我公司将向温泉公司返还差额部分。如温泉公司未能顺利办理延续登记手续,我公司将根据原评估报告测算2015年1月至2039年12月31日期间对应的采矿权评估价值,向温泉公司返还该部分价值,并根据折现率向温泉公司支付利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集团就温泉公司拥有的长白山温泉引水管道事宜出具承诺:若将来温泉管道由于权属问题发生无法正常经营使用的情形,建设集团负责协调解决,由此给长白山旅游造成的损失由建设集团负责赔偿;若温泉管道不能继续经营使用的,建设集团将以市场公允价格购回。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集团就公司自2007年至2011年冬季期间调整长白山北景区倒站车及西景区环保车车票价格事宜出具承诺:若公司因上述自行调价行为被旅客索赔,建设集团将全额承担相关赔偿损失。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集团就公司2010年调整长白山南景区环保车票价格事宜出具承诺:若公司因上述自行调价行为被旅客索赔,建设集团将全额承担相关赔偿损失。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建设集团就所持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承诺如下:1.
    自长白山旅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长白山旅游股份,也不由长白山旅游回购本公司持有的长白山旅游股份。2.在长白山旅
    游上市后6个月内如长白山旅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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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持有的长白山旅游股份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3.本公司拟长期持有长白山旅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
    年内,本公司在坚持长白山旅游股份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公司名下的股份总数的20%;两年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在减持长白山旅游股份时,减持价格应符合《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4.本公司
    减持长白山旅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长白山旅游发出相关公告5.本公司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长白
    山旅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本公司持有的长白山旅游股份自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就稳定股价措施事宜承诺如下:1.本公司将在长白
    山旅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2.本公司将根据《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
    司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增持长白山旅游股票的各项义务。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侯长森、杨龙、王昆、吕美艳、纪景臣、孟令辉、陈贵海、李政、常秋萍、陈星辉 
本人承诺:1.在担任长白山旅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辞去职务后六个月内,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长白山旅游构成竞争或可能导致与长白山旅游发生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长白山旅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之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2.本人的配偶、
    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遵守本承诺;3.本人愿意承担因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
    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违反上述承诺而给长白山旅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森工集团就所持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承诺如下:1.本公司持
    有的所有长白山旅游的股份事实上都属于本公司所有,不存在匿名股东;本公司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形,也不存在由此股份引起的现实及潜在纠纷等其他有争议情形。2.本公
    司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任何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亦未受到任何司法机关、政府部门的刑事处罚。3.
    除本次公开发售股份之外,自长白山旅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长白山旅游股票,也不由长白山旅游回购本公司持有的长白山旅游股份。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在减持长白山旅游
    股份时,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每年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公司名下的股份总数的20%。5.本公司减持长白山旅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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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日通过长白山旅游发出相关公告。6.如本公司未能履行
    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长白山旅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本公司持有的长白山股份自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实际控制人) 
我单位郑重承诺:自长白山旅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我单位控制的长白山旅游股东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长白山旅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长白山旅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郑重承诺:1.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
    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相关监管机构作出上述认定时,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将于五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程序,回购价格为届时股票二级市场的本公司股价。2.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在相关监管机构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
    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五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应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2)投资
    者损失依据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确定。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郑重承诺:1.如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相关监管机构作出上述认定时,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将于五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程序,回购价格为届时股票二级市场的本公司股价。2.如招股说
    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在相关监管机构认定本公司招股说
    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五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应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2)投资
    者损失依据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确定。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承诺:1.本公司相关承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可
    撤销,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本公司将无条件严格履行本公司的相关承诺。如本公司未能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相关约束措施并进一步承诺(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
    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积极接受社会监督;(2)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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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
    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4)向本公司投资者提出
    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因违反本
    公司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
    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本公司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
    露本公司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2)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
    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本公司投资者的权益。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侯长森、杨龙、王昆、吕美艳、纪景臣、陈贵海、李政、常秋萍、陈星辉 
本人承诺:一、本人相关承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可撤
    销,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本人无条件严格履行本人相关承诺。二、就本人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的,本人将采取相
    关约束措施并进一步承诺如下:1.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如本人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长白山旅游及时、
    充分披露本人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积极接受社会监督;(2)无
    条件接受或配合长白山旅游董事会、监事会的督促、质询;
    (3)向长白山旅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以尽可能保护长白山旅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长白山旅游股东大会审议;(4)可以
    职务变动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职务变动或非因本人原因离职后仍受本函相关条款的约束;(5)本人违反本人相关承
    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长白山旅游,因此给长白山旅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长白山旅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2.如因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
    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
    通过长白山旅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2)
    向长白山旅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长白山旅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承诺: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则公司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1.公司回购股份;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票;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4.证券监管部门其他认
    可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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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侯长森、杨龙、王昆、吕美艳、纪景臣、陈贵海、李政、常秋萍、陈星辉 
本人承诺:1.本人将在长白山旅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
    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2.本人将根据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增持长白山旅游股票的各项义务。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就履行承诺相关事宜承诺如下:1.本公司相关承诺
    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可撤销,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本公司将无条件严格履行本公司相关承诺。2.本公司
    持有的长白山旅游的股份事实上都属于本公司所有,不存在匿名股东;本公司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形,也不存在由此股份引起的现实及潜在纠纷等其他有争议情形。3.本公司
    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任何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亦未受到任何司法机关、政府部门的刑事处罚。4.除
    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如本公司未能履行,本公司将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积极接受社会监督;不得转让长白山旅游股份,因保护投资者利益或其他法定原因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暂不领取长白山旅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向长白山旅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长白山旅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长白山旅游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违反本公司相关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长白山旅游,因此给长白山旅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对长白山旅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5.如因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
    原因导致本公司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通过长白山旅游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向长白山旅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长白山旅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其他承诺 
其他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长白山管委会和建设集团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保护局集体企业进行解散清算,并妥善安置保护局集体企业所属职工。建设集团承诺:1.于解散清算过程中涉及的安置补偿费
    及经济补偿金等相关安置费用由建设集团承担2.对于安置
    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建设集团负责妥善解决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以上承诺,截止本次报告之日,承诺主体均履行了相关承诺。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14 / 26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长森 
日期 2015年 10月 27日
    四、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年 9月 30日 
编制单位: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20,933,858.91 463,570,072.7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541,301.60 380,236.12 
    预付款项 11,361,832.84 4,604,521.0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167,835.36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7,275,435.61 71,027.2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7,819,061.40 5,469,501.1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15 / 26 
其他流动资产 41,941.77 3,257,528.21 
    流动资产合计 548,973,432.13 477,520,721.8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7,146,783.35 9,217,276.10 
    固定资产 186,409,309.36 179,756,574.92 
    在建工程 132,161,576.57 81,702,274.8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86,021,057.27 83,611,141.39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4,518.82 
    递延所得税资产 3,228,334.32 3,228,334.32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414,967,060.87 357,520,120.35 
    资产总计 963,940,493.00 835,040,842.2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6,724,129.68 2,688,570.09 
    预收款项 1,109,247.46 684,577.6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8,500,917.74 32,251,950.60 
    应交税费 43,793,370.18 2,873,110.38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4,264,190.84 3,885,538.97 
    应付分保账款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16 / 26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47,373.36 247,373.36 
    流动负债合计 74,639,229.26 42,631,121.0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200,421.23 200,421.23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5,639,835.48 5,639,835.48 
    非流动负债合计 5,840,256.71 5,840,256.71 
    负债合计 80,479,485.97 48,471,377.7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66,670,000.00 266,67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85,558,450.64 285,558,450.6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15,708,985.73 12,520,046.86 
    盈余公积 27,902,867.45 27,902,867.45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87,620,703.21 193,918,099.5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83,461,007.03 786,569,464.46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883,461,007.03 786,569,464.4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63,940,493.00 835,040,842.20 
    法定代表人:侯长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美艳        会计机构负责人:倪友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5年 9月 30日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17 / 26 
编制单位: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88,455,837.31 431,108,009.8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8,493,230.42 4,801,637.76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6,242,564.19 
    存货 7,796,321.45 5,469,226.1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215,586.44 
    流动资产合计 510,987,953.37 444,594,460.1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85,548,859.20 85,548,859.20 
    投资性房地产 7,146,783.35 9,217,276.10 
    固定资产 150,490,425.31 141,992,144.11 
    在建工程 132,161,576.57 81,702,274.8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86,021,057.27 83,611,141.39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76,682.81 1,376,682.8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462,745,384.51 403,448,378.41 
    资产总计 973,733,337.88 848,042,838.5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18 / 26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6,115,367.98 2,677,706.09 
    预收款项 338,241.04 361,224.00 
    应付职工薪酬 17,663,635.36 31,196,439.57 
    应交税费 43,655,933.64 2,579,073.61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2,771,790.46 4,163,593.2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47,373.36 247,373.36 
    流动负债合计 70,792,341.84 41,225,409.9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200,421.23 200,421.23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5,639,835.48 5,639,835.48 
    非流动负债合计 5,840,256.71 5,840,256.71 
    负债合计 76,632,598.55 47,065,666.6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66,670,000.00 266,67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85,558,450.64 285,558,450.6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15,708,985.73 12,520,046.86 
    盈余公积 27,902,867.45 27,902,867.45 
    未分配利润 301,260,435.51 208,325,807.02 
    所有者权益合计 897,100,739.33 800,977,171.9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73,733,337.88 848,042,838.58 
    法定代表人:侯长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美艳        会计机构负责人:倪友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19 / 26 
合并利润表 
2015年 1—9月 
编制单位: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7-9月) 
上期金额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 
期末金额(1-9月)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一、营业总收入 226,072,455.70 211,521,503.86 289,612,772.94 262,606,438.91 
    其中:营业收入 226,072,455.70 211,521,503.86 289,612,772.94 262,606,438.91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66,832,455.36 77,502,774.35 134,771,053.35 138,916,543.15 
    其中:营业成本 48,501,393.73 49,064,802.56 99,099,122.30 93,517,350.86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2,297,658.79 11,398,156.08 15,850,991.42 14,225,700.39 
    销售费用 1,213,370.82 2,560,836.60 3,834,417.47 2,705,738.30 
    管理费用 10,540,036.04 15,208,700.62 23,227,388.02 29,739,385.13 
    财务费用-5,805,992.39 -685,672.81 -7,461,532.82 -1,346,339.97 
    资产减值损失 85,988.37 -44,048.70 220,666.96 74,708.4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159,240,000.34 134,018,729.51 154,841,719.59 123,689,895.76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 / 26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0.02 125,472.21 100,030.24 1,479,191.0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114,259.82   30,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
    额以“-”号填列) 
159,240,000.36 134,258,461.54 154,941,749.83 125,139,086.78 
    减:所得税费用 39,839,835.57 33,628,212.68 39,059,673.13 31,364,695.1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19,400,164.79 100,630,248.86 115,882,076.70 93,774,391.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9,400,164.79 100,630,248.86 115,882,076.70 93,774,391.60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
    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
    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
    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
    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1 / 26
    4.现金流量套
    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
    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19,400,164.79 100,630,248.86 115,882,076.70 93,774,391.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19,400,164.79 100,630,248.86 115,882,076.70 93,774,391.6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43 0.45   0.45
    (二)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0.43 0.45   0.45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元。
    法定代表人:侯长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美艳        会计机构负责人:倪友 
母公司利润表 
2015年 1—9月 
编制单位: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7-9月) 
上期金额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一、营业收入 221,706,991.24 206,419,372.41 283,453,204.64 253,795,488.48 
    减:营业成本 45,628,505.40 44,972,301.29 94,744,682.61 86,692,928.65 
    营业税金及附加 
12,087,188.96 11,204,545.12 15,461,322.36 13,818,793.26 
    销售费用 1,110,348.95 2,560,836.60 3,558,271.78 2,637,077.60 
    管理费用 9,221,149.34 14,287,988.47 20,888,133.90 27,825,899.64 
    财务费用-5,657,164.69 -512,460.89 -7,131,281.39 -988,725.69 
    资产减值损失 22,478.56 -76,349.97 37,504.00 37,604.5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2 / 2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159,294,484.72 133,982,511.79 155,894,571.38 123,771,910.49 
    加:营业外收入 0.02 248,012.21 100,030.24 1,439,191.0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114,259.82   30,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额以“-”号填列) 
159,294,484.74 134,344,783.82 155,994,601.62 125,181,101.51 
    减:所得税费用 39,839,835.57 33,628,212.68 39,059,673.13 31,296,799.5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19,454,649.17 100,716,571.14 116,934,928.49 93,884,301.9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
    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
    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
    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
    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
    损益的有效部分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3 / 26
    5.外币财务报表
    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0.43 0.45   0.45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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