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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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汪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长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史晓梅
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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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2,653,624,477.46 12,697,555,048.16 12,697,555,048.16 -0.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0,041,760,327.35 7,903,635,738.63 7,903,635,738.63 27.05%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741,358,638.11 -1.16% 2,218,073,249.22 2.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0,436,306.27 83.42% 336,885,012.70 76.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22,776,445.51 87.62% 331,617,122.85 74.43%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865,650,064.07 15.4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87 51.29% 0.1814 60.5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87 51.29% 0.1760 55.7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1% 0.38% 3.79% 1.3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766,087.5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824,671.47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9,591,491.8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49,643.4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857,786.7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5,244.16
合计 5,267,889.8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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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06,869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6.97% 1,168,295,532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2% 25,051,368
UBS AG 境外法人 0.71% 14,611,827
泰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63% 12,994,242
客户资金
郑丽雅 境内自然人 0.59% 12,051,44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4% 11,000,100
君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1% 8,334,442
统保险
中国工商银行-建信优选成长股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4% 6,999,980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益同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3% 6,822,800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1% 6,283,000
司-分红-个人分红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1,168,295,532 人民币普通股 1,168,295,532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25,051,368 人民币普通股 25,051,368
UBS AG 14,611,827 人民币普通股 14,611,827
泰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12,994,242 人民币普通股 12,994,242
郑丽雅 12,051,443 人民币普通股 12,051,44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000,100 人民币普通股 11,0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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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 8,334,442 人民币普通股 8,334,442
中国工商银行-建信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6,999,980 人民币普通股 6,999,980
上海益同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6,822,800 人民币普通股 6,822,800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6,283,000 人民币普通股 6,283,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郑丽雅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
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2,051,443 股,实际合计持有
有)
12,051,443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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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由于航空主业收入的较快增长以及营业成本增长放缓,使得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升76.29%。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深圳机场广告《合资合作框架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的执行情况
为保证深圳机场T3 转场后广告资源价值的有效实现和可持续提升,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和上海雅仕维广告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深圳机场雅士维传媒
有限公司。按照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与上海雅仕维就深圳机场广告合资合作项目的相关协
议及法律文件进行了协商。双方已就深圳机场广告《合资合作框架协议》以及《合资经营合
同》、《广告经营协议》的条款及文本达成一致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合资公司已完成注册,已完成经营团队和销售团队的
合并组建,广告销售与公司经营步入正轨。报告期内,合资公司按期向机场广告公司支付2015
年前三季度广告经营费。(详细内容请参见2013年3月29日的《对外投资公告》和2013年7月
18日的《关于深圳机场广告<合资合作框架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的重大合同公告》,以及2013
年8月3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深圳机场《AB航站楼商业转型项目物业租赁合同》的签署执行情况
T3转场启用后,AB航站楼未来的功能定位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经过反复研究论
证和广泛的市场调研,公司提出AB航站楼闲置期实施商业转型升级,既能够适应主业的长远
发展,又能够充分实现AB航站楼的资产价值,同时有利于带动周边城区的消费和产业升级。
经公开招商,公司选定深圳市前海正宏汽车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正宏”)
的方案“深圳国际车窗”作为本项目的中选方案,前海正宏为中选承租人。公司于2014年12
月17日发布了《关于AB航站楼商业转型项目公开招商情况的公告》。本方案构建依托AB航站
楼开展汽车线下展示和体验,融合线上整车及汽车后市场交易为核心商业模式的O2O空港汽车
综合体。后续公司与前海正宏就深圳机场AB航站楼商业转型方案进行优化,并对相关协议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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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协商,双方就深圳机场《AB航站楼商业转型项目物业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
的条款及文本达成一致并签署。
《租赁合同》的各项条款详细阐述了租赁标的物、租赁用途等内容,对租金标准、租赁
年限、免租期及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和项目的退出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约定,能够
有效防范《租赁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的履约风险,保证本公司AB航站楼资源价值的有效实
现。本合同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报告期末,
双方已签署补充协议,并已完成场地移交。(详细内容请参见2014年12月18日的《关于AB航
站楼商业转型项目公开招商情况的公告》和2015年4月30日《关于签署的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承诺正在履行
中。深圳机场航
站区扩建工程
深圳市机场(集 未来机场扩建时,配套的机场候机楼将由深圳机场独 2005 年 10
股改承诺 公司存续期内 配套的 T3 航站
团)有限公司 家建设经营。 月 28 日
楼已由公司独
家建设,并由公
司独家经营。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公司截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割日前的可分配
利润,由公司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前的股权比例享 截至本次发行
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割日后的可分配利润, 股份购买资产 承诺履行中。董
由公司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 交割日前的可 事会依据本承
深圳市机场(集 有。购买资产交割日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将聘 2007 年 12 分配利润,由公 诺制定并实施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团)有限公司 请注册会计师对截至购买资产交割日的可分配利润 月 21 日 司股东按照本 了公司
数据进行专项审计,公司董事会将拟订截至发行股份 次发行完成前 2008-2014 年度
购买资产交割日的全部可分配利润的分配预案并提 的股权比例分 利润分配方案。
交股东大会表决,机场集团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审议该 配完毕。
利润分配议案时投赞成票。
深圳机场(集团)公司向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筹)出具如下《承诺函》:致:深圳市机场股份有 报告期内,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深圳机场(集 1997 年 08
限公司(筹):作为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公司存续期内 人严格履行了
资时所作承诺 团)有限公司 月 08 日
称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深圳机场(集团)公司(以 上述承诺。
下称本公司)不可撤销地承诺如下:1、在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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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设立后,对于本公司计划发展的各有关开发、建
设及经营项目,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股份公司
具有第一优先选择权。2、在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后,
本公司将确保受本公司控制的子企业或关联企业不
会从事与股份公司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3、在股
份公司依法设立后,若有需要,本公司将会同有关部
门协助股份公司办妥其开发、建设、经营有关项目所
必需的所有手续。4、在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后,本公
司将会同股份公司办妥根据资产重组而纳入股份公
司的所有土地使用权及楼宇的房地产证,由此而产生
的任何税费由本公司负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
外)。5、在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后,本公司将会同股份
公司及有关方面办妥根据资产重组而纳入股份公司
的各类资产的利益的权属转移事宜。6、在股份公司
依法设立后,将与股份公司正式签署其内容和格式与
股份公司筹委会所预签的一致的综合服务协议、《深
圳机场航站楼扩建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补充合同、广
告经营协议、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等关联交易协议,
并向股份公司提交各项约定的承诺书或承诺函。7、
在本公司的权力所及范围内,并在不与法律、法规相
抵触的前提下,本公司将全力支持股份公司的未来发
展。8、本公司谨此确认: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自本
函出具之日,本函及本函项下之承诺是不可撤销的。
如法律另有规定造成上述承诺的某些部分无效或不
可执行时,不影响本公司在本函项下之其他承诺。特
此承诺。
为规避与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因部分资产产
权问题给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带来的损失,特此
做出承诺如下:对于国际货运村一期、国内货站以及
物流联检大厦等三项资产,在深圳市机场(集团)有
在本公司取得
限公司将所属的上述三项资产所对应的土地转至深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深圳市机场(集 2014 年 04 该事项三项资
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之前,如出现该三项资产 承诺履行中。
所作承诺 团)有限公司 月 29 日 产的房屋产权
现有的建筑物因未取得房屋产权证而被有关部门罚
证前均为有效。
款或责令拆除的情形,给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所
引至的任何损失均由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全
额承担。此承诺在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上述
三项资产的房屋产权证前均为有效。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因及下一步计划(如 不适用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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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瑞银证券、高盛、新思路投资 陈
2015 年 07 月 08 日 公司 实地调研 机构 公司近期经营情况
欣、李乐、肖盛弘、林方义
2015 年 08 月 24 日 公司 实地调研 机构 NHFG Jonathan Jang 公司基本情况
2015 年 08 月 26 日 公司 实地调研 机构 瀚伦投资 柯世锋、汪帅 公司近期经营情况
2015 年 09 月 22 日 深圳 实地调研 机构 瑞银证券 A 股策略研讨会 2015 公司基本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
Citi、Point 72、Moore Capital、Marshall
Wace 陶薇、David Nicholson、
2015 年 09 月 24 日 公司 实地调研 机构 公司基本情况
James Lau、Paul Kim、Spyors
alogoskoufis
2015 年 09 月 30 日 公司 实地调研 机构 Azentus Capital 施家文、梁涵 公司基本情况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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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法人代表:汪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