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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5年 10月 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 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关于核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 10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