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于 2015年 10月 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15年 10月23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 7 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2015年10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详情请见 2015年 10月 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10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