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朱宇彤先生提交的辞职申请。
朱宇彤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
之日起生效,朱宇彤先生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进行了交接,其离任副
总经理职务不会影响公司工作的正常开展。离职后,朱宇彤先生不再
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
朱 宇 彤 先 生 目 前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658,125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0.42%。朱宇彤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中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
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自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在其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的公司股份。朱宇彤先生已经履
行完毕为期36个月的首发限售承诺。根据上述承诺,朱宇彤先生自离
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公司将在申报离任后
2个交易日内到结算公司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朱宇彤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在公
司治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为朱宇彤先生对公司作出的贡
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