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上海钢联电子商
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决定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15 年第
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召开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11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 14:45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 68 号 1 号楼
5、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表决。
(1)现场投票:
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1月11日-2015年11月12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2日上
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1日15:00至2015年11月12日15:00的任意
时间。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5 年 11 月 9 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
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企业现金管理平台服务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0月27日刊登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时间:2015 年 11 月 10 日-11 日,上午 9:30-11:30,下
午 13:3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
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
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
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
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
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股东
账户卡复印件。传真或信函须在 2015 年 11 月 11 日 17:00 前送达或
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
记。
3、登记地点及信函送达地点: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 68 号 1 号楼 9 楼),邮编:200444;传
真号码:021-66896911。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
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谢芳
(2)联系电话:021-26093177
(3)传真:021-66896911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等费用
自理。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6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00226
2. 投票简称:“钢联投票”。
3. 投票时间:2015 年 11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4. 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 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 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 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
填写选举票数。
6.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 在投票当日,“钢联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 1。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议案 1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企业现金管理平台
1.00
服务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
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
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
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
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表 2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1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
证件号码 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
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
参会 名
代理人证
件号码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明确写明您的发言意向及
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特别提示: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公司按登记情况
统筹安排,公司不能保证所有填写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2、股东参会登记表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
本人参加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
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
署的相关文件。
表决事项 同 反 弃
意 对 权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企业现金管理平台服务暨对外担保
1
的议案》
投票说明:
1、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
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
权”。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至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七次临
时股东大会结束后即行终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