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企业现金管理平台服务暨对外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联”、“公
司”)拟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钢银电商”)、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钢联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钢联宝”)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钢联金属矿产国际交易中
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属矿产交易中心”)共同向银行申请
企业现金管理平台服务,公司及上述三家子公司(以下简称“现金池
成员单位”)拟向指定银行申请现金管理平台服务,以现金池成员单
位存放在指定银行的存款为现金池成员单位中任何一方向指定银行
透支资金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 2 亿元。该项担保在有效期内
可以滚动循环使用,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两年。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朱军红先生根据现金池成员单位
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和银行总存放金额,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
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企业现
金管理平台服务暨对外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本次申请集团资金余额管理服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军红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 68 号 5 楼
注册资本:64,214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 年 2 月 15 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技术专业领域内的“四技”服务;电子商务(不
得从事金融业务);销售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铁矿产品、生铁、钢
坯、焦炭、卷板、铁精粉、有色金属(不含贵重金属)、建材、木材、
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
物品、易制毒化学品)、耐火材料、汽摩配件、机电设备、五金交电、
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第二类增值电信
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钢银电商 67.82%股权,钢银电商为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67.82%
2 上海园联投资有限公司 13.08%
3 朱军红 3.89%
4 上海贝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11%
5 上海钢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33%
6 上海博明钢材加工有限公司 2.29%
7 崔建华 2.18%
8 上海海泰钢管(集团)有限公司 2.18%
9 陈永福 1.56%
10 龚瑞丽 1.56%
合计 100.0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所属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14 年度 115,744.97 71,147.37 736,803.79 -1,792.54
2015 年 9 月 30 日 187,643.90 68,539.47 1,494,638.70 -35,807.90
注:201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公司名称:上海钢联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军红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 68 号 1 号楼 2 楼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4 年 2 月 20 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网络技术的开发;网络系统集成;金属
材料、耐火材料、建材、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
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机电设备的销售;广告设
计、发布;会展服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
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
场营销策划。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上海钢联持股 60.80%,钢银电商持股 29.40%,西藏
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9.8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所属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14 年度 9,897.96 9,871.96 - -128.04
2015 年 9 月 30 日 9,559.40 9,559.40 - -312.56
注:201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3、公司名称:上海钢联金属矿产国际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 年 4 月 22 日
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矿产品等现货交易提供场所及配套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上海钢联持有 100%的股权。
金属矿产交易中心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成立,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所属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15 年 5 月 1 日-2015
5000.85 5000.20 1.32 0.20
年 9 月 30 日
注:201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三、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现金池成员单位拟向指定银行申请现金管理平台服务,以现金池
成员单位存放在指定银行的存款为现金池成员单位中任何一方向指
定银行透支资金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 2 亿元。该项担保在有
效期内可以滚动循环使用,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两年。
现金池成员单位将根据的实际经营情况与银行签订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钢铁电商行业进入成熟期,公司资金
需求量进一步加大,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通过向银
行申请企业现金管理平台服务,解决公司及子公司对资金需求的问
题,有利于其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
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相互担保,经营情况
稳定,资产良好,经营状况预期良好,融资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担保
风险可控。
董事会认为:本次申请企业现金管理平台服务充分发挥公司本部
及下属公司整体资金规模优势,降低财务融资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
益,盘活存量资金。董事会同意以现金池成员单位存放在指定银行的
存款为现金池成员单位中任何一方向指定银行透支资金提供担保,担
保总金额不超过 2 亿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3,556 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不包含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公司对外担
保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57%。
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不存在诉讼。
公司及各子公司实际使用资金的额度将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所需
进行,公司对现金池单位成员担保额度根据其实际用款额度进行。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发表了事前认可:本次与
子公司共同向银行申请企业现金管理平台服务暨对外担保,有利于公
司资金集中管理,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也符合
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据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
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企业现金管理平台业务利于公司资金集
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此次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担保,符合公司
实际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扩大市场份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
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因此同意公司实施企业现金管
理平台服务暨对外担保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