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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珍宝岛第三季度季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0-27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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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567                                              公司简称:珍宝岛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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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重要提示. 3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3
    三、重要事项. 6
    四、附录. 17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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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方同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淼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淼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5,237,749,585.68 3,604,080,674.97 45.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711,652,937.35 2,188,498,343.14 69.60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5,474,709.74 316,654,341.31 -212.26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1,267,595,648.93 932,789,051.12 35.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4,480,088.85 270,507,769.79 8.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83,484,471.23 234,751,862.91 20.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41% 14.35%减少 4.94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439 0.7514 -1.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439 0.7514 -1.00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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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9月)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58,883.43 358,883.4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9,322,056.83 12,271,161.72 
    债务重组损益 12,101.00 12,101.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33,989.94 358,322.4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1,377,409.31 -2,004,851.0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 7,581,642.01 10,995,617.62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32,680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虎林创达投资有限公司 
288,000,000 67.83 288,000,000 无 
    境内非国有法人 
虎林龙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2,000,000 16.96 72,000,000 无 
    境内非国有法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20,700 0.19 0 未知其他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42,998 0.13 0 未知未知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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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71,601 0.11 0 未知其他 
    江志明 342,300 0.08 0 未知境内自然人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日进斗金14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23,841 0.08 0 未知其他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消费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07,100 0.07 0 未知其他 
    苏桂芳 276,0.07 0 未知境内自然人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58,100 0.06 0 未知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20,700 人民币普通股 820,70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42,998 人民币普通股 542,99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71,601 人民币普通股 471,601 
江志明 342,300 人民币普通股 342,300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日进斗金 14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23,841 人民币普通股 323,84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消费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07,100 人民币普通股 307,100 
苏桂芳 276,000 人民币普通股 276,00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58,100 人民币普通股 258,100 
赵长河 245,776 人民币普通股 245,77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红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5,129 人民币普通股 215,129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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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虎林创达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虎林龙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虎林创达投资有限公司、虎林龙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其余 8名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前10名流通股股东本公司未知其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涉及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会计科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增加额 
增长率(%) 
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1,281,322,292.66 566,343,621.30 714,978,671.36 126.24 
    主要系报告期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应收账款 428,118,718.51 52,030,497.63 376,088,220.88 722.82 
    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 114,896,864.43 26,121,104.83 88,775,759.60 339.86 
    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 50,757,781.67 2,348,127.97 48,409,653.70 2,061.63 
    主要系报告期支付保证金所致。
    存货 1,069,768,321.05 752,849,120.92 316,919,200.13 42.10 
    主要系报告期内原材料三七采购量增加所致。
    固定资产清理 472,133.13 
    472,133.13 
    主要系报告期内有固定资产转入处置程序,至报告期末尚未处理完毕所致。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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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誉 15,690,095.36 
    15,690,095.36 
    系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孙公司安徽珍宝岛医药药材贸易有限公司收购亳州九洲方圆中药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权,在合并过程中产生的合并商誉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 32,313,684.65 18,408,656.55 13,905,028.10 75.54 
    主要系报告期内发生生产车间大修理费用支出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 
59,920,437.52 27,620,777.62 32,299,659.90 116.94 
    主要系报告期内,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 114,645,849.86 8,313,520.93 106,332,328.93 1279.03 
    主要系报告期内部分对外付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应付账款 150,383,832.17 86,351,893.72 64,031,938.45 74.15 
    主要系报告期内欠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 61,930,310.77 95,518,671.89 -33,588,361.12 -35.16 
    主要系期初应交税费余额中包含2014年度汇算清缴应交所得税金额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0,000,000.00 -50,000,000.00 -100.00 
    主要系期初长期借款在报告期内归还所致。
    资本公积 1,649,740,350.85 286,928,050.85 
    1,362,812,300.    474.97 
    主要系报告期内溢价发行股票所致。
    专项储备 2,842,100.49 1,559,895.13 1,282,205.36 82.20 
    主要系根据财企
    (2012)16号文规
    定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22,458,647.49 -15,887,310.47 -6,571,337.02 -41.36 
    主要系非全资子公司金九公司亏损,其少数股东权益相应减少所致。
    利润表项目 
会计科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上年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期末(1-9月) 
增加额 
增长率(%) 
变动原因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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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1,267,595,648.932,789,051.12 334,806,597.81 35.89 
    主要系报告期内加大销售力度所致。
    销售费用 316,467,204.77 66,440,270.67 250,026,934.10 376.32 
    主要系报告期内加大销售力度所以销售费用随之增加。
    管理费用 247,856,753.73 183,531,461.20 64,325,292.53 35.05 
    主要系报告期内折旧、研发费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19,904,407.04 8,692,323.70 11,212,083.34 128.99 
    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账款额度增加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4,000,000.00 -14,000,000.00 -100.00 
    主要系上年同期处置长资股权产生投资收益 1000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400万元所致。
    营业外收入 13,925,937.10 31,686,035.62 -17,760,098.52 -56.05 
    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的费用化政府补助资金较多所致。
    少数股东损益-6,571,337.01 -9,457,432.88   2,886,095.87 30.52 
    主要系报告期内非全资子公司金九公司亏损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会计科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上年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期末(1-9月) 
增加额 
增长率(%) 
变动原因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89,924,333.20 121,156,696.34 368,767,636.86 304.37 
    主要系报告期内原材料三七采购量增加所致。
    支付的各项税费 276,047,386.62 193,160,392.71 82,886,993.91 42.91 
    主要系报告期内缴纳增值税增加所致。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56,943,766.42 105,229,168.25 251,714,598.17 239.21 
    主要系报告期内付现费用增加所致。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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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000,000.00 -4,000,000.00 -100.00 
    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400万元所致。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20,000,000.00 395,000,000.00 525,000,000.00 132.91 
    主要系报告期内贷款所致。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70,000,000.00 690,000,000.00 280,000,000.00 40.58 
    主要系报告期内还贷所致。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38,970,027.82 89,032,444.51 149,937,583.31 168.41 
    主要系报告期内分配股利 2亿元所致。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255,915.90 
    4,255,915.90 
    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发行股票费用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募投项目“中药提取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开户人由募集资金主体“黑
    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项目实施主体“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分公司”,《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已签订完毕(具体内容详见 2015年 7月 7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 2015-010号公告),原专户中募集资金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已全部转入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正在使用中。
    2、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注
    射用骨肽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地点;将“现代化仓储及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复方芩兰口服液产业化项目”变更为“中药材原材料(三七)储备项目”,新的《募集资金三/四方
    监管协议》已签订完毕(具体内容详见 2015年 8月 3日、8月 22日、9月 30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 2015-013、2015-018、2015-020号公告),原专户中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入
    新的募集资金专户,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待原账户撤销时转入新专户中,目前“注射用骨肽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暂未开始,“中药材原材料(三七)储备项目”正在进行中。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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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背景 
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 
是否有履行期限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虎林创达 
虎林龙鹏
    1、在虎林创达持股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如因公司经济原因确需减持的,
    除履行本次公开发行中作出的各种锁定和限售承诺外,在二级市场进行减持还需要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即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时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的 20%。
    2、在虎林龙鹏持股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如因公司经济原因确需减持的,
    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额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时本中心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的 20%。除履行本次公开发行中作出的各种锁定和限售承诺外,持股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在二级市场进行减持还需要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即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3、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2014年 3月 15日 
虎林创达期限:
    2018 年 4 月 24 日至2020年 4月 24日 
虎林龙鹏期限:2016年 4月 24日至 2018年4月 24日 
是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虎林创达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
    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价。
    3、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2014年 3月 15日 
2015 年 4 月 24 日至2018年 4月 24日 
是是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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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
    4、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
    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虎林创达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012年 6月 14日 
2015年 4月 24日至2018年 4月 24日 
是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虎林龙鹏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012年 6月 14日 
2015年 4月 24日至2016年 4月 24日 
是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方同华 
自股份承诺锁定期结束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012年 6月 14日 
长期 
否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辛德丽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在创达投资股权,也不由创达投资回购本人持有的股权。
    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每年转让在创达投资股权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012年 6月 14日 
长期 
否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虎林创达 
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珍宝岛药业相竞争的业务,未拥有与珍宝岛药业存在同业竞争企业的股份、股权或任何其他权益; 
本公司承诺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珍宝岛药业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珍宝岛药业的竞争企业提供任何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的帮助;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由此给珍宝岛药业造成的全部损失。
    2012年 6月 14日 
长期 
否是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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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虎林龙鹏
    一、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投资的其他企业未从事
    与珍宝岛药业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承诺人也没有为他人经营与珍宝岛药业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亦不具备从事与珍宝岛药业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基础条件。
    二、承诺人自身将不从事任何与珍宝岛药业生产经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
    的投资;不会新设或收购从事与珍宝岛药业有相同业务的企业等经营性机构,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他人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珍宝岛药业业务直接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他商业活动,以避免与珍宝岛药业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三、无论是承诺人自身研究开发、或从国内外引进、或与他人合作开发
    的与珍宝岛药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新技术、新产品,珍宝岛药业均有优先受让、生产的权利。
    四、如承诺人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承诺人承诺将不与珍宝岛
    药业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珍宝岛药业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承诺人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珍宝岛药业的竞争:
    l、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
    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3、将相竞争的资产或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珍宝岛药业;
    4、将相竞争的资产或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5、采取其他对维护珍宝岛药业权益有利的行动以消除同业竞争。
    五、本承诺适用于承诺人现有或未采投资(包括直接投资、间接投资)
    的除珍宝岛药业及其控制子企业以外的其他子企业。
    六、承诺人愿意承担违反上述承诺而给珍宝岛药业造成的全部损失,且
    同意在珍宝岛药业损失确认之日起 60日内支付赔偿金给珍宝岛药业。
    七、本承诺函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承诺人不再为持有珍宝岛药业 5%以上
    2012年 6月 14日 
长期 
否是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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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的股东为止,承诺人不以任何理由撤销。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方同华 
辛德丽 
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珍宝岛药业相竞争的业务,未拥有与珍宝岛药业存在同业竞争企业的股份、股权或任何其他权益; 
本人承诺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珍宝岛药业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珍宝岛药业的竞争企业提供任何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的帮助;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给珍宝岛药业造成的全部损失。
    2012年 6月 14日 
长期 
否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虎林创达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有权部门认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将在上述事项认定后 3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事项,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购回价格与发行人购回时的价格保持一致,且不低于购回时的二级市场价格 
2014年 3月 15日 
长期 
否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珍宝岛药业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份。
    发行人将按照二级市场价格回购股份,若公司股票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范围包括股票投资损失、佣金和印花税等损失。
    2014年 3月 15日 
长期 
否是 
与首次公开发其他 
珍宝岛药业 
虎林创达
    1、自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承诺之日起 2个交易
    日内,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或网站上充分披露相关责任主体未2014年 3月 15日长期否是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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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相关的承诺 
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由相关责任主体及时作出合法、合理及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3、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或来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
    有;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主体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 
珍宝岛药业虎林创达
    一、回购公司股份 
    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司可以启动公司回购股份:
    (1)股份回购价格:以市场价格进行回购; 
(2)股份回购金额:上一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20%作为本年度回购资金总额; 
(3)股份回购期限:自回购之日起至本年度回购资金额度用完为止; 
(4)公司回购计划需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承诺:公司董事会未在达到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审议稳定股价方案并做出决议的,公司将延期向董事发放 50%的薪酬(津贴),董事同时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公司将延期向其发放除基本工资外的其他奖金或津贴,直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方案之日止。
    二、要求控股股东拟定增持股份的方案 
    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控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以买入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资金来源为自筹。
    控股股东在6个月内增持的公司权益的股份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
    即控股股东可以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的未来 6个月内,从二级市场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累积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2%(含首次已增持部分)。同时控股股东在此期间增持的股份,在增持完成后 2年内对其增持的股份不得出售。控股股东在增持前应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具体实施计划方案,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公告。控股股东承诺:在稳定股2014年 3月 15日 
长期 
否是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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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方案生效后未按该方案执行的,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且公司有权将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实际履行上市承诺义务为止。
    三、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作出决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以买入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资金来源为自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的未来 6个月内,从二级市场上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累积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己发行总股份的 1%(含首次己增持部分)。在此期间增持的股份,在增持完成后 2年内对其增持的股份不得出售。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时应提前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具体实施计划方案,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公告。对于未来新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履行以上规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公告稳定股价方案生效后未按该方案执行的,本人自愿接受公司将自稳定股价方案期限届满之日起延期十二个月发放本人 50%的薪酬(津贴),以及除基本工资外的其他奖金或津贴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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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同华 
日期 2015年 10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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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年 9月 30日 
编制单位: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81,322,292.66 566,343,621.3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625,029,271.00 547,770,197.98 
    应收账款 428,118,718.51 52,030,497.63 
    预付款项 114,896,864.43 26,121,104.83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50,757,781.67 2,348,127.9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069,768,321.05 752,849,120.9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3,998,113.17 19,251,078.19 
    流动资产合计 3,583,891,362.49 1,966,713,748.8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0,000,000.00 60,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125,074,389.69 1,183,721,712.07 
    在建工程 183,597,832.66 163,241,279.83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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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472,133.13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76,789,650.18 184,374,500.08 
    开发支出 
商誉 15,690,095.36 
    长期待摊费用 32,313,684.65 18,408,656.55 
    递延所得税资产 59,920,437.52 27,620,777.62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53,858,223.19 1,637,366,926.15 
    资产总计 5,237,749,585.68 3,604,080,674.9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00,000,000.00 70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14,645,849.86 8,313,520.93 
    应付账款 150,383,832.17 86,351,893.72 
    预收款项 138,081,837.09 116,773,482.8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6,251,644.16 17,981,923.69 
    应交税费 61,930,310.77 95,518,671.89 
    应付利息 956,944.44 1,344,444.46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299,683,107.50 283,524,383.11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481,933,525.99 1,359,808,320.6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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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56,221,176.12 60,492,337.84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400,593.71 11,168,983.84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66,621,769.83 71,661,321.68 
    负债合计 1,548,555,295.82 1,431,469,642.3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24,580,000.00 36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649,740,350.85 286,928,050.8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2,842,100.49 1,559,895.13 
    盈余公积 151,062,926.60 151,062,926.6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483,427,559.41 1,388,947,470.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711,652,937.35 2,188,498,343.14 
    少数股东权益-22,458,647.49 -15,887,310.47 
    所有者权益合计 3,689,194,289.86 2,172,611,032.6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237,749,585.68 3,604,080,674.97 
    法定代表人:方同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淼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淼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5年 9月 30日 
编制单位: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35,881,393.02 119,704,337.5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15,019,271.51 2,379,791.00 
    应收账款 1,650,477,204.60 838,838,733.64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 / 29 
预付款项 392,900,535.71 123,888,059.15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995,232,106.50 987,538,516.04 
    存货 586,793,538.87 522,895,119.8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333,770.18 
    流动资产合计 4,276,304,050.21 2,596,578,327.3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44,735,072.21 44,735,072.21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73,401,444.77 295,399,747.69 
    在建工程 60,033,913.66 35,555,051.14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472,133.13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50,052,810.32 50,925,792.4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4,223,311.69 3,443,061.6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059,035.93 11,400,125.34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446,977,721.71 441,458,850.44 
    资产总计 4,723,281,771.92 3,038,037,177.8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00,000,000.00 70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00,000,000.00 
    应付账款 40,730,339.17 26,570,704.79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5,140,721.65 7,380,068.90 
    应交税费 64,204,787.51 61,066,705.74 
    应付利息 956,944.44 1,344,444.46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40,088,017.43 28,175,254.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1 / 2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951,120,810.20 874,537,178.1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41,710,159.85 44,382,787.67 
    非流动负债合计 41,710,159.85 44,382,787.67 
    负债合计 992,830,970.05 918,919,965.78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24,580,000.00 36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649,740,350.85 286,928,050.8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2,842,100.49 1,559,895.13 
    盈余公积 151,062,926.60 151,062,926.60 
    未分配利润 1,502,225,423.93 1,319,566,339.44 
    所有者权益合计 3,730,450,801.87 2,119,117,212.0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723,281,771.92 3,038,037,177.80 
    法定代表人:方同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淼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淼 
合并利润表 
2015年 1—9月 
编制单位: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7-9月) 
上期金额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 
期末金额(1-9月)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一、营业总收入 524,530,004.53 195,037,336.43 1,267,595,648.93 932,789,051.12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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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营业收入 524,530,004.53 195,037,336.43 1,267,595,648.93 932,789,051.12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464,663,237.16 158,160,378.80 938,710,698.18 656,706,665.95 
    其中:营业成本 124,780,006.50 67,074,451.48 306,209,584.49 342,448,651.28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6,521,379.85 4,293,411.53 17,858,478.54 13,758,375.95 
    销售费用 228,013,364.58 21,675,074.20 316,467,204.77 66,440,270.67 
    管理费用 96,563,655.98 69,177,476.33 247,856,753.73 183,531,461.20 
    财务费用 9,023,914.73 10,939,965.26 30,414,269.61 41,835,583.15 
    资产减值损失 
-239,084.48 -15,000,000.00 19,904,407.04 8,692,323.7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14,000,0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 59,866,767.37 36,876,957.63 328,884,950.75 290,082,385.17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3 / 29 
损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9,870,465.10 27,347,979.76 13,925,937.10 31,686,035.6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35,145.39 3,546.97 386,416.05 17,050.13 
    减:营业外支出 911,413.78 896,776.90 925,468.47 1,215,869.7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6,292.89,476.90 27,532.62 1,201,120.04
    四、利润总额(亏
    损总额以“-”号填列) 
68,825,818.69 63,328,160.49 341,885,419.38 320,552,551.00 
    减:所得税费用 15,802,680.16 17,585,413.45 53,976,667.54 59,502,214.09
    五、净利润(净亏
    损以“-”号填列) 
53,023,138.53 45,742,747.04 287,908,751.84 261,050,336.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5,125,891.05 50,101,407.09 294,480,088.85 270,507,769.79 
    少数股东损益-2,102,752.52 -4,358,660.05 -6,571,337.01 -9,457,432.88
    六、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以后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2.权益法下
    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二)以后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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