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再次延期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3日向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并于2015年6月10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1473 号)。
2015年8月27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
荐有限公司下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1473号)
(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要求在 30 日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由于反馈意见个别问题涉及办理和取得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文件资料需要
一定时间,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需要补充更新财务数据。经与中介机构
审慎协商,公司于2015年9月21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回复申请,并于2015
年9月29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5-07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办理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文件资料已取得一定的进展,
但仍需一定的时间最终取得,同时财务数据需更新到2015年3季度末,上述工作
无法在2015年10月27日前完成。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经与中介
机构审慎协商,公司于2015年10月21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再次延期回复的申请,
待上述事项落实和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准备齐全后,将尽快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
意见回复和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