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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盾股份: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0-27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078
      2015 年 10 月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淼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鹏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鹏程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803,545,206.06                      847,027,695.81                          -5.13%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
                                             537,844,918.31                      511,894,905.65                          5.07%
东权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
                                                       3.3615                           6.3987                          -47.47%
股净资产(元/股)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76,874,249.35                    -3.94%          239,585,909.46                   -0.9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11,847,434.66                   -15.14%           33,759,257.92                   3.86%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66,052,055.44                 -216.74%
(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                               -0.4128               -18.76%
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41.67%                       0.21               -22.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                   -41.67%                       0.21               -22.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9%                    -3.09%                     6.38%                 -5.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2.02%                    -3.20%                     5.93%                 -5.49%
净资产收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134,5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99,372.23
减:所得税影响额                                                             425,269.17
合计                                                                        2,409,858.60                     --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持续成长性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地铁、隧道、核电等领域。地铁、隧道、核电类项目主要为政府主导型投资建设项
目。如果国家及地方政府放缓地铁、隧道的投资建设,公司主要产品及募投项目是否能够取得良好的投资
回报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存在一定的成长性风险。
2.费用不断上升的风险
    随着新厂房的建设,运营成本和费用相应上升,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对此,公司在努力
经营、提升业绩的同时,将加强内部费用管理与控制,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制度,提升管理效率,有效降低
经营成本,减少管理费用上升带来的风险。
3.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成功进入资本市场后,公司的资产、业务、项目、人员等各方面的规模在迅速扩大,公司在发展
战略、制度建设、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将面临更大挑战。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20,044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周建灿               境内自然人           21.52%       34,428,000      34,428,000 质押               32,000,000
王淼根               境内自然人           17.15%       27,432,000      27,432,000 质押                3,500,000
陈根荣               境内自然人           12.66%       20,256,000      20,256,000 质押                3,500,000
周纯                 境内自然人           10.76%       17,220,000      17,220,000 质押               12,500,000
上海诚鼎二期股权投
                     境内非国有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4.50%        7,200,000       7,200,000
                     人
限合伙)
马夏康               境内自然人            3.17%        5,064,000       5,064,000 质押                3,500,000
杭州诚鼎创业投资合 境内非国有法
                                           3.00%        4,800,000       4,800,000
伙企业(有限合伙) 人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上海盛万投资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
                                           2.25%        3,600,000        3,600,000
司                  人
刘静娜              境内自然人             0.63%        1,013,000
许煜                境内自然人             0.51%         808,76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刘静娜                                                                   1,013,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13,000
许煜                                                                      808,760 人民币普通股            808,760
夏德胜                                                                    256,600 人民币普通股            256,600
陈子红                                                                    251,400 人民币普通股            251,400
周频                                                                      166,640 人民币普通股            166,640
黄伟嘉                                                                    152,800 人民币普通股            152,8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保本混
                                                                          151,180 人民币普通股            151,180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乔刚强                                                                    148,199 人民币普通股            148,19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6,500 人民币普通股            146,500
杨文霞                                                                    142,500 人民币普通股            142,500
                                   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015年9月14日,周纯先生将其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 15,400,000 股股权解除质押,
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2015年9月16日,周纯先生又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 12,500,000 股质押给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并办理完成相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至质押双方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2015年7月23日,王淼根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 3,500,000
股股份,在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质押期限 3 年,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7月24日,购回交易日
为2018年7月23日,质押期间该部分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陈根荣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 3,500,000股股
份,在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质押期限3年,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7月24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
年7月23日,质押期间该部分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马夏康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3,500,000股股份,在华
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质押期限3年,初始交易日为2015 年7月24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7月23
日,质押期间该部分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 周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2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6%。其中股票质押数量为12,500,000股,占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72.59%,占公司总股本的7.81%;王淼根先生所持
有公司股份27,4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5%。其中股票质押数量为3,500,000股,占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12.76%,
占公司总股本的2.19%。陈根荣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20,2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6%。其中股票质押数量为3,500,000
股,占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17.2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9 %。马夏康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5,064,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3.17%,其中股票质押数量为3,500,000股,占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69.1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9%。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分析
(1)货币资金较2014年末减少21,772.22万元,下降85.24%,主要系公司归还银行贷款以及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工程设备款所致。
(2)应收票据较2014年末减少84.29万元,下降41.26%,主要系收到客户应收票据后用于支付采购款所致。
(3)预付款项较2014年末增加787.49万元,增长671.31%,主要系公司采购部分材料及募投项目设备预付款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2014年末增加971.87万元,增长105.33%,主要系公司工程项目保证金增加所致。
(5)在建工程较2014 年末增加3,436.20万元,增长56.53%,主要系募投项目建设资金投入所致。
(6)递延所得税资产较2014年末增加254.86万元,增长45.26%,主要系企业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增加所致。
(7)应付票据较2014年末增加 2,380.00万元,增长195.88%,主要系支付采购款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和向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
所致。
(8)预收账款较2014年末减少1151.64万元,下降61.42%,主要系部分项目今年发货确认收入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较2014年末减少153.49万元,下降43.57%,主要系本期工资发放时间提前所致。
(10)应交税费较2014年末增加458.50 万元,增长9440.23%,主要系三季度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11)应付利息较2014年末减少19.44万元,下降61.38%,主要系期末流动资金贷款余额减少所致。
(12)其他应付款较2014年末减少275.30万元,下降69.20%,主要系支付相关上市费用所致。
(13)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较2014年末减少1,500.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系公司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项目贷款所致。
(14)长期借款较2014年末减少5,200.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系归还项目贷款所致。
二、利润表分析
(1)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减少55.19万元,下降29.20%,主要原因是募投项目设备采购增加,使上交的增值税比去年同
期下降,城建和附加税也相应下降所致
(2)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314.35万元,下降65.64%,系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减少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702.52万元,增长69.22%,系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增加及应收账款账龄增加所致。
(4)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23.65万元,增长78.46%,系公司赞助公益事业支出所致。
(5)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567.92万元,下降50.17%,主要系企业所得税税率变动所致。
三、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1)支付的各项税费较2014年同期减少1,278.77万元,下降39.87%,主要系企业所得税税率变动和募投采购设备增加使增值税
及相关税费的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4年同期减少2,802.40万元,下降98.32%,系公司募投项目投入建设资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4年同期减少13,374.49万元,下降354.33%,系公司归还贷款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长额较2014年同期减少20,696.27万元,下降 1782.36%,系公司归还银行贷款以及使用募集资金支付
工程设备款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9,585,909.46元,较去年同期下降0.95%;实现净利润33,759,257,92元,较去年同
期增长3.86%。主要原因系企业所得税率变化,从而所得税费用下降,另外流动资金贷款减少降低了利息支出;应收账款的
原因使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增加,影响了净利润的增长。其中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874,249.35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3.94%,实现净利润11,847,434.66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5.14%。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9月25日,公司披露了与深圳瑞谷电子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合作开发协议,该项目合同金额总计1,165万元人民币,
报告期内处于前期准备阶段。
    2015年9月24日,公司披露了获得长春市地铁 1 号线一期工程通风系统—通风系统设备项目的中标公告,该项目合同金
额总计40,602,438.00 元 ,报告期内尚未开始履行。
    2015年7月21日,公司披露了与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项目风机供货合同的公告,该项目合同金额总计
2,198 万元。报告期内尚未开始履行。
    2015年5月8日,公司披露了中标红沿河核电项目 5-6 号机组 LOT12B(CI/BOP 风机)项目的公告,该项目合同金额总计
6,711,665.00 元 ,报告期内尚未开始履行。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过度依赖单一供应商的情形,前五大供应商的变化是因业务需要进行采购引起的,属正常变化,对公
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绝大部分均通过招投标形式取得,前五大客户的变化较大,不存在过度依赖单一客户的情形,前五大客
户的变化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2015年度经营计划,进一步加大地铁、隧道及核电市场开发力度,同时稳步推进研发创新、成本控制、
人才引进和培养、内部风险控制等各项工作,公司本年度经营计划未发生重大变更。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1、公司股票上
                                                   市后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
                                                   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2、将严格遵守
                                                   我国法律法规
                                                   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
                                                   股及股份变动
                                                   的相关规定,规
                                                   范诚信履行控     2014 年 12 月 31                    严格履行,未违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周纯;周建灿                                       上市后 36 个月
                                                   股股东、实际控 日                                    反。
                                                   制人的义务;3、
                                                   若其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
                                                   届满后拟减持
                                                   公司股票,其将
                                                   通过合法方式
                                                   减持;其持有的
                                                   公司股票锁定
                                                   期届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其减
                                                   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4、自
                                                   公司股票上市
                                                   至减持期间,公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司如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
                 项,减持底价下
                 限和股份数将
                 相应进行调整;
                 \"
                 1、公司股票上
                 市后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
                 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2、将严格遵守
                 我国法律法规
                 关于股东持股
                 及股份变动的
                                  2014 年 12 月 31                    严格履行,未违
王淼根;马夏康 有关规定,规范                         上市后 36 个月
                                  日                                  反。
                 诚信履行股东
                 的义务;3、自
                 公司股票上市
                 至减持期间,公
                 司如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
                 项,减持底价下
                 限和股份数将
                 相应进行调整。
                 \"
                 1、除前述锁定
                 期外,在其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
                 其直接或间接
周建灿;王淼根;                    2014 年 12 月 31                    严格履行,未违
                 持有公司股份                        9999-12-31
陈根荣                            日                                  反。
                 的 25%,离职半
                 年内不转让其
                 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
                 2、如本人在公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 6 个月内申
报离职,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
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
份;如本人在公
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第 7 个月至
第 12 个月之间
申报离职,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
让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3、若其
持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届满
后拟减持公司
股票,其将通过
合法方式减持;
其持有的公司
股票锁定期届
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其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
价;4、自公司
股票上市至减
持期间,公司如
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底价下限
和股份数将相
应进行调整;5、
若招股说明书
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其依法赔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偿投资者损失;
                 6、上述承诺不
                 会因为本人职
                 务的变更或离
                 职等原因而改
                 变。\"
                 1、公司股票上
                 市后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
                 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陈根荣;上海诚
                 2、将严格遵守
鼎二期股权投
                 我国法律法规
资基金合伙企
                 关于股东持股
业(有限合伙)
                 及股份变动的     2014 年 12 月 31                    严格履行,未违
杭州诚鼎创业                                         上市后 12 个月
                 有关规定,规范 日                                    反。
投资合伙企业
                 诚信履行股东
(有限合伙);
                 的义务;3、自
上海盛万投资
                 公司股票上市
有限公司
                 至减持期间,公
                 司如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
                 项,减持底价下
                 限和股份数将
                 相应进行调整。
                 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 36 个
                 月后,如因个人
                 其他投资需求
                 急需资金周转
                 时,将首先采取 2014 年 12 月 31                      严格履行,未违
周建灿;周纯                                          2019-12-31
                 其他融资渠道     日                                  反。
                 予以解决;如确
                 需减持股份的,
                 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或直接在
                 二级市场交易
                 进行减持,并提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前三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其减
         持价格及减持
         数量如下:(1)
         锁定期满后第
         一年减持数量
         不超过其持股
         数量的 10%,第
         二年减持数量
         不超过其持股
         数量的 10%;
         (2)减持价格
         不低于首次公
         开发行的发行
         价(若公司股票
         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事项
         的,减持价格将
         进行相应调
         整)。如违反上
         述承诺,愿意承
         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 36 个
         月后,如因个人
         其他投资需求
         急需资金周转
         时,将首先采取
         其他融资渠道
         予以解决;如确
         需减持股份的, 2014 年 12 月 31                严格履行,未违
王淼根                                     2019-12-31
         通过大宗交易      日                           反。
         方式或直接在
         二级市场交易
         进行减持,并提
         前三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其减
         持价格及减持
         数量如下:(1)
         锁定期满后第
         一年减持数量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不超过其持股
         数量的 20%,第
         二年减持数量
         不超过其持股
         数量的 20%;
         (2)减持价格
         不低于首次公
         开发行的发行
         价(若公司股票
         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事项
         的,减持价格将
         进行相应调
         整)。如违反上
         述承诺,愿意承
         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 12 个
         月后,如因个人
         其他投资需求
         急需资金周转
         时,将首先采取
         其他融资渠道
         予以解决;如确
         需减持股份的,
         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或直接在
         二级市场交易      2014 年 12 月 31                严格履行,未违
陈根荣                                        2017-12-31
         进行减持,并提 日                                 反。
         前三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其减
         持价格及减持
         数量如下:(1)
         锁定期满后第
         一年减持数量
         不超过其持股
         数量的 20%,第
         二年减持数量
         不超过其持股
         数量的 20%;
         (2)减持价格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不低于首次公
               开发行的发行
               价(若公司股票
               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事项
               的,减持价格将
               进行相应调
               整)。如违反上
               述承诺,愿意承
               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 12 个
               月后,如其确需
               减持股份的,通
               过大宗交易方
               式或直接在二
               级市场交易进
               行减持,且减持
上海诚鼎二期   价格不低于最
股权投资基金   近一期经审计     2014 年 12 月 31                严格履行,未违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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