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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0-27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 年 10 月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曹仁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小宝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5,876,638,803.90                 4,879,350,943.63                      20.44%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
                                              2,609,516,472.46                 2,366,511,464.91                      10.27%
东权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
                                                         3.9603                          3.5950                      10.16%
股净资产(元/股)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741,689,444.83                    57.91%        2,525,380,300.46              80.26%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94,851,305.12                    234.01%        261,157,779.58               110.56%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23,211,845.54              80.26%
(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                             -0.0352           -166.67%
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250.00%                     0.40            110.5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250.00%                     0.40            110.5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71%                     2.38%                   10.51%              4.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3.35%                     2.79%                    9.69%              5.33%
净资产收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60,719.4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8,731,459.46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29,188.7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4,110,600.92                    募投资金的利息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减:所得税影响额                                                      3,592,669.82
合计                                                                 20,417,859.8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政策性风险
       虽然可再生能源发电相关技术仍处于不断的进步中,但由于现阶段的发电成本和上网电价均高于常规化石能源,仍需
政府政策扶持。由于这些扶持政策均由各国政府自行制定,尽管全球节能减排的趋势不变,但如果主要市场的宏观经济或
相关的政府补贴、扶持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行业的发展和公司的盈利水平。
       为此,公司已经从两个方面着手控制风险:
       一方面随着国内光伏市场的快速启动,作为本土企业,与合资、外资企业相比有着先天的优势,主导产品太阳能光伏
逆变器的市场占有率多年来稳居国内市场第一位,在行业具有广泛的销售渠道和品牌影响力。公司将加大对国内市场开拓
的力度,保持在国内市场的领先优势地位。同时积极开拓亚洲,美洲等新兴的光伏市场。
       另一方面除光伏逆变器业务外,公司将积极发展其他新的业务增长点。如储能逆变器、电动汽车电机控制器等基于电
力电子技术面向新能源领域的应用产品,以及光伏电站系统集成业务等,减少政策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2、竞争加剧带来的毛利率降低风险
       作为国内最大的太阳能光伏逆变器制造企业,公司核心产品光伏逆变器市场优势明显,同时,公司的风能变流器产品
也具备了相当的竞争力。在国内市场巨大潜力的吸引下,越来越多企业进入光伏逆变器、风能变流器制造行业,公司面临
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虽然当前光伏逆变器和风能变流器市场需求呈持续增长趋势,但如果公司在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
和成本控制方面不能保持领先优势,公司产品面临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为此,公司已经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以保持并提高产品的盈利空间:
       一方面进一步实现产品差异化,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光伏逆变器的性能差异将显著影响电站的绩效表现,经过多年
的专业、专注的研发和生产,公司生产的光伏逆变器的性能已被市场广泛认可,并在市场上享有一定的品牌溢价。公司矢
志不渝为客户创造价值,未来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推出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的新产品,始终在市场上保持产品的
差异性。
       另一方面坚定不移推行成本领先的战略。公司将成本控制理念贯穿于管理的全过程,通过设计方案修改、结构和工艺
调整及电气设计优化等不断降低部件、材料成本,并实施严格的费用控制,始终保持产品的成本竞争力。
       3、光伏电站系统集成项目施工管理的风险
       光伏电站项目投资金额大、周期短,既涉及到地面资源,又涉及到各类商业屋顶资源,不仅投资决策非常慎重,而且
在项目建设实施中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工程延期,难以及时并网发电,给公司的工程管理带来了新的难度,工程
的流动资金需要加大。针对此风险因素,公司将会慎重选择工程项目,尤其是选择并网条件较好,补贴政策明确,装机成本
可控,工程毛利较高的项目,同时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公司将及时加强
业主工程的施工管理,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与客户进行充分沟通,并按照沟通结果调整公司项目的施工计划,尽量消除
和缓解工程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通过为业主提供安全、高效、智能的光伏电站,进而满足客户的需求,提升公
司光伏电站系统集成业务的品牌。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4、应收账款周转风险
    随着国内市场的快速发展,公司会加大产品的销售力度,由于国内光伏行业项目金额大、付款周期长等特点,将会导致
应收账款较快增加并存在一定的回款风险。为防范信用风险,加速资金周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信用管理制度和赊销政策。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27,221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曹仁贤                       境内自然人        38.03%   250,560,000     187,920,000        质押          54,000,000
新疆尚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
                                                6.41%    42,206,400
(有限合伙)                    法人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          其他            1.45%     9,560,494
麒麟亚洲控股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41%     9,304,614
郑桂标                       境内自然人         1.22%     8,035,200        6,026,40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04%     6,831,7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
                                其他            0.89%     5,856,659
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欧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      其他            0.88%     5,793,329
资基金(LOF)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六组合          其他            0.87%     5,743,91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欧精选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      其他            0.84%     5,514,212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曹仁贤                                                   62,6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2,640,000
新疆尚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2,206,400          人民币普通股                42,206,40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                                    9,560,494          人民币普通股                 9,560,494
麒麟亚洲控股有限公司                                      9,304,614          人民币普通股                 9,304,614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831,700          人民币普通股                 6,831,7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研究精选股票
                                                          5,856,659          人民币普通股                 5,856,659
型证券投资基金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中小
                                                                5,793,329          人民币普通股                 5,793,329
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六组合                                          5,743,914          人民币普通股                 5,743,91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精选灵活
                                                                5,514,212          人民币普通股                 5,514,212
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沪港
                                                                5,299,849          人民币普通股                 5,299,849
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曹仁贤先生持有新疆尚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10.44%股权。除以上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
                                               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曹仁贤                 187,920,000                                           187,920,000 高管锁定
                                                                                                        每年按照上年末
郑桂标                   6,026,400                                             6,026,400 高管锁定       持有股份数的
                                                                                                        25%解除限售
                                                                                                        每年按照上年末
赵为                     3,240,000                                             3,240,000 高管锁定       持有股份数的
                                                                                                        25%解除限售
                                                                                                        每年按照上年末
李国俊                     82,500                            157,500             240,000 高管锁定       持有股份数的
                                                                                                        25%解除限售
                                                                                                        每年按照上年末
周岩峰                                                       350,000              35,000 高管锁定       持有股份数的
                                                                                                        25%解除限售
                                                                                                        2016-07-25/2016-
股权激励限售股           7,545,000         3,305,000                           4,240,000 股权激励限售
                                                                                                        08-29
合计                   204,813,900         3,305,000         507,500         201,701,400       --               --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期末余额/本报告期     期初余额/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644,161,481.04      1,179,668,696.29      -45.39% 主要系光伏电站系统集成业务投资增加
预付款项                  139,766,141.22         49,221,405.42      183.95% 本期预付的项目开发款增加
应收利息                       91,436.55          9,874,236.65      -99.07% 定期存款大幅减少,计提利息相应减少
其他应收款                256,600,113.96         96,104,932.95      167.00% 本期支付的保证金及往来款增加
存货                    1,093,175,550.74        811,797,073.96       34.66% 系公司业务量增加,存货库存相应增加
其他流动资产               41,633,658.63                                      系待抵扣增值税
                                                                              公司对光伏电站建成并网发电后拟股权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13,697,290.12         51,097,290.12     1101.04% 让给合作方的子公司的投资纳入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核算
在建工程                   43,743,054.15         26,742,680.55       63.57% 主要系新增建设厂房
无形资产                   45,029,392.52         26,479,388.36       70.05% 主要系土地使用权增加
短期借款                  263,684,946.40         96,094,600.00      174.40% 主要系本期发行了2亿元短期融资券
应付票据                  706,279,944.51        525,548,461.86       34.39% 本期采用票据结算的业务增加
预收款项                  531,189,128.92        138,541,362.82      283.42% 本期预收电站项目工程款和定金增加
应交税费                   51,496,677.87         73,783,163.47      -30.21% 主要系期末增值税减少
                                                                              主要系本期光伏电站系统集成业务收入大
营业收入                2,525,380,300.46      1,400,952,842.00       80.26%
                                                                              幅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                1,899,897,195.98      1,009,418,487.13       88.22% 营业收入增加,成本相应增加
财务费用                   -1,471,132.98         -6,671,154.24      -77.95% 主要系利息收入减少
                                                                              主要系应收账款增加导致相应计提的坏账
资产减值损失               46,143,718.34         22,681,754.98      103.44%
                                                                              损失增加
投资收益                    2,916,616.95                                      主要系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所得税费用                 44,001,079.90         21,603,967.48      103.67% 利润增长,计提的企业所得税相应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本期光伏电站系统集成业务回款较多
                          -23,211,845.54       -345,226,429.62       93.28%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较多
                         -633,649,691.99        -59,422,536.50      966.35%
流量净额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借款金额比去年同期增加较多
                           125,158,896.07    -10,180,749.90   1329.37%
流量净额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2015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2,538.0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0.2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光伏电站系统
集成业务的开发力度,电站系统集成业务较去年同期增大幅增长。同时随着国内光伏市场的快速发展,光伏逆变器销售收入
较上年同期也有所增长。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2月19 日,公司与合肥苏美达阳光发电有限公司就安徽省合肥市 68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签订了工程
承包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64,600 万元(含税),截止2015年9月30日,该项目已确认收入22,946.41万元。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公司生产经营、电站系统集成业务的需求进行采购的原材料料品种发生变化而使供应商名单排名出现变化,
除此之外未发生供应商的重大变化及其他影响公司采购或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客户群体包括大型发电集团、地方电力投资公司及系统集成商。由于这些公司的采购时间不同,以及电站系统
集成业务的建设时间不同,因而会出现不同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的排名变化,但不存在单一依靠大客户的情况。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在2014年度报告中披露的2015年的经营计划为全年实现新增产值40亿元,力争50亿元。公司2015年1-9月年实现新
增产值约30.5亿元,从公司历年经营情况来看,四季度属于公司业务的快速增长期,公司有信心完成全年的经营计划。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1、政策性风险
     虽然可再生能源发电相关技术仍处于不断的进步中,但由于现阶段的发电成本和上网电价均高于常规化石能源,仍需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政府政策扶持。由于这些扶持政策均由各国政府自行制定,尽管全球节能减排的趋势不变,但如果主要市场的宏观经济或
相关的政府补贴、扶持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行业的发展和公司的盈利水平。
     为此,公司已经从两个方面着手控制风险:
     一方面随着国内光伏市场的快速启动,作为本土企业,与合资、外资企业相比有着先天的优势,主导产品太阳能光伏
逆变器的市场占有率多年来稳居国内市场第一位,在行业具有广泛的销售渠道和品牌影响力。公司将加大对国内市场开拓
的力度,保持在国内市场的领先优势地位。同时积极开拓亚洲,美洲等新兴的光伏市场。
     另一方面除光伏逆变器业务外,公司将积极发展其他新的业务增长点。如储能逆变器、电动汽车电机控制器等基于电
力电子技术面向新能源领域的应用产品,以及光伏电站系统集成业务等,减少政策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2、竞争加剧带来的毛利率降低风险
     作为国内最大的太阳能光伏逆变器制造企业,公司核心产品光伏逆变器市场优势明显,同时,公司的风能变流器产品
也具备了相当的竞争力。在国内市场巨大潜力的吸引下,越来越多企业进入光伏逆变器、风能变流器制造行业,公司面临
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虽然当前光伏逆变器和风能变流器市场需求呈持续增长趋势,但如果公司在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
和成本控制方面不能保持领先优势,公司产品面临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为此,公司已经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以保持并提高产品的盈利空间:
     一方面进一步实现产品差异化,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光伏逆变器的性能差异将显著影响电站的绩效表现,经过多年
的专业、专注的研发和生产,公司生产的光伏逆变器的性能已被市场广泛认可,并在市场上享有一定的品牌溢价。公司矢
志不渝为客户创造价值,未来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推出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的新产品,始终在市场上保持产品的
差异性。
     另一方面坚定不移推行成本领先的战略。公司将成本控制理念贯穿于管理的全过程,通过设计方案修改、结构和工艺
调整及电气设计优化等不断降低部件、材料成本,并实施严格的费用控制,始终保持产品的成本竞争力。
     3、公司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人员规模及业务规模都得到了快速扩展,公司的管理模式和人员结构也需要作出相应的调
整或改变,以适应公司迅速发展的需要。若公司的治理结构、管理模式和管理人员等综合管理水平未能跟上公司内外部环境
的发展变化,公司的发展将可能面临不利影响。对此,公司将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借鉴并推广适合公司发展的管理经验,致
力于同步建立起与企业紧密相适应的管理体系。
     4、光伏电站系统集成项目施工管理的风险
     光伏电站项目投资金额大、周期短,既涉及到地面资源,又涉及到各类商业屋顶资源,不仅投资决策非常慎重,而且
在项目建设实施中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工程延期,难以及时并网发电,给公司的工程管理带来了新的难度,工程
的流动资金需要加大。针对此风险因素,公司将会慎重选择工程项目,尤其是选择并网条件较好,补贴政策明确,装机成本
可控,工程毛利较高的项目,同时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公司将及时加强
业主工程的施工管理,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与客户进行充分沟通,并按照沟通结果调整公司项目的施工计划,尽量消除
和缓解工程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通过为业主提供安全、高效、智能的光伏电站,进而满足客户的需求,提升公
司光伏电站系统集成业务的品牌。
     5、应收账款周转风险
    随着国内市场的快速发展,公司会加大产品的销售力度,由于国内光伏行业项目金额大、付款周期长等特点,将会导致
应收账款较快增加并存在一定的回款风险。为防范信用风险,加速资金周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信用管理制度和赊销政策。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本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股东曹仁贤先生、郑桂标先生、
                                     赵为先生承诺:锁定期满后,任                                     报告期内上述
                     曹仁贤、郑桂标、                             2011 年 01 月 31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任职期间           股东均遵守相
                     赵为                                         日
                                     人所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                                       关承诺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
                                     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为避免与阳光电源同业竞争和保
                                     护阳光电源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曹仁贤先生出具了《非竞争承
                                     诺函》,承诺:①在本承诺函签署
                                     之日,本人及本人拥有权益的企
                                     业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
资时所作承诺                         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
                                     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
                                     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                                     报告期内曹仁
                                                                      2011 年 01 月 31
                     曹仁贤          投资于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                        长期有效     贤先生严格遵
                                                                      日
                                     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                                     守了相关承诺
                                     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②自本承
                                     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拥
                                     有权益的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
                                     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
                                     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
                                     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经
                                     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
                                     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于任何与股
                                     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
                                     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企业;③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
                如股份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
                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拥有权益
                的企业将不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
                产品或业务相竞争;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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