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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文具第三季度季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0-24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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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899                                              公司简称:晨光文具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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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一、重要提示. 3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3
    三、重要事项. 7
    四、附录. 16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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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湖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澎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澎波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2,589,521,995.44 1,751,641,004.50 47.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70,108,022.41 1,236,493,474.00 67.42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3,465,930.00 290,481,582.64 1.03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2,871,743,358.67 2,344,931,831.90 22.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5,349,493.41 273,197,200.47 19.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08,774,546.32 253,754,017.97 21.68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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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88 17.07 减少 0.19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177 0.6830 5.0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177 0.6830 5.08 
    注:(1)总资产增长 47.83%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增长 67.42%主要是公司发行上市收
    到募集资金所致。
    (2)2014年 9月 30日,公司总股本为 40,000万股,2015年 9月 30日,公司总股本为 46,000
    万股。上述表格中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指标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的计算基数不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9月)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709,793.43 -924,103.19 主要是公司增加了部分
    生产自动化设备以更新部分老旧设备产生的损失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4,813,370.49 17,996,085.07 主要是报告期获得的政
    府补助以及由递延收益转入的政府补助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3,467,643.83 4,192,617.71 主要是公司购买理财产
    品产生的收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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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89,253.24 -1,747,356.69 主要是公司捐赠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500.43 -2,638.59 主要是套期工具手续费 
    所得税影响额-2,504,000.93 -2,936,761.6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3,604.90 -2,895.56 
    合计 14,173,861.39 16,574,947.09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11,111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 
数量 
晨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68,000,000 58.26 268,000,000 
    无 
0 境内非国有法人 
上海杰葵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 
20,000,000 4.35 20,000,000 
    无 
0 境内非国有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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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迎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 
20,000,000 4.35 20,000,000 
    无 
0 境内非国有法人 
上海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8,000,000 3.91 18,000,000 
    无 
0 境内非国有法人 
陈湖文 15,200,000 3.30 15,200,000 
    无 
0 境内自然人 
陈湖雄  15,200,000 3.30 15,200,000 
    无 
0 境内自然人 
天津鼎晖股权投资一期基金(有限合伙) 
14,160,000 3.08 14,160,000 
    无 
0 境内非国有法人 
天津鼎晖元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9,840,000 2.14 9,840,000 
    无 
0 境内非国有法人 
陈雪玲 9,600,000 2.09 9,600,000 
    无 
0 境内自然人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9,485,100 2.06 0 
    未知 
0 其他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9,485,100 人民币普通股 
9,485,10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269,600 人民币普通股 
4,269,6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现代服务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891,653 人民币普通股 
2,891,653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持续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289,606 人民币普通股 
2,289,60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国企改革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20,702 人民币普通股 
1,120,70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宏观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26,998 人民币普通股 
926,99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投摩根卓越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910,812 人民币普通股 
910,81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18,565 人民币普通股 
818,565 
中国工商银行-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26,835 人民币普通股 
726,835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利两全保险产品 
703,956 人民币普通股 
703,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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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股东晨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杰葵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上海科迎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陈湖文、陈湖雄、陈雪玲之间存在关联关系。陈湖文、陈湖雄、陈雪玲为一致行动人。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无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项目 2015-9-30 2014-12-31 增减比例变化原因 
货币资金  357,850,080.62  200,442,999.45 78.53% 
    主要是公司发行上市收到募集资金 
应收账款  143,524,696.22   54,629,090.26 162.73% 
    主要是销售收入的季节性变化 
其他流动资产 570,660,484.00  / 100% 
    主要是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 
在建工程  100,245,632.88  75,684,640.64 32.45% 
    主要是对募投项目“书写工具制造及技术、材料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的投入 
长期借款    /  1,006,325.00  -100.00% 
    报告期内偿还银行的借款 
递延收益 25,384,353.60  19,414,443.62  30.75% 
    主要是尚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政府补助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资本公积  732,752,819.53  54,487,764.53 1244.80% 
    主要是公司上市发行股票产生股本溢价所致
    3.1.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项目 2015-9-30 2014-9-30 增减比例变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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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金及附加 
 10,350,343.89   7,529,498.63  37.46% 
    主要是销售收入增加,相关赋税同步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 190,375,553.41  144,090,612.65  32.12% 
    主要是薪资、渠道建设费较去年同期增加 
财务费用-7,394,741.42   -1,822,258.43  305.80% 
    主要是公司发行上市收到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4,189,979.12   45,493.73  9110.01% 
    主要是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  3,322,613.21   2,268,738.63  46.45% 
    主要是报告期内捐赠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
    3.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项目 2015-9-30 2014-9-30 增减比例变化原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9,853,525.56  -223,694,995.76  199.45% 
    主要是公司购买理财产品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2,508,207.54   -8,763,801.78  -6176.22% 
    主要是公司发行上市收到募集资金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限 
是否有履行期限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限售 
晨光集团
    
、陈湖控股股东晨光集团、实际控制人陈湖文、陈湖雄及陈雪玲关于股份限售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当首次出现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36个月 
是是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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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承诺 
文
    
、陈湖雄
    
、陈雪玲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公司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则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期限 36 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个月,即锁定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42个月。
    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试图通过任何途径
    或手段减持其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减持前述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科迎投资
    
、杰葵投资 
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科迎投资、杰葵投资关于股份限售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当首次出现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公司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则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期限 36 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个月,即锁定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42个月。
    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3)在上述承诺期满后,每年解除锁定的股份比例不超过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4)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试图通过任何途径
    或手段减持其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减持前述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5)不论本合伙企业中的部分合伙人在公司处的职务是否发
    生变化或者其是否从公司处离职,本合伙企业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36个月 
是是 
与首次其他 
晨光文晨光文具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36个月 
是是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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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具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就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董事会应制定明确、具体的回购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仅限于拟回购本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内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回购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应同时通过决议,如在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发出后至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 个工作日期间,公司股票收盘价已经回升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董事会应取消该次股东大会或取消审议回购方案的提案,并相应公告和说明原因。如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 个工作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已经回升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股东大会可否决回购方案的议案。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本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 110%,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公司 36个月内回购资金最大限额为本次发行新股融资净额的 20%。若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措施可能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为维护上市公司地位不受影响,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视情况采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使公司股本达到 4亿股以上。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其他 
晨光集团 
控股股东晨光集团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其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满足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股价稳定措施:
    36个月 
是是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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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的承诺
    (1)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其将以增持公
    司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其将在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 3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其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其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其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2)其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每
    股净资产的 110%;
    (3)其用于股份增持的资金的最大限额为公告股价稳定方案
    时,其所获得的公司上一年度的现金分红资金;
    (4)如公司在上述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触发后启动了
    股价稳定措施,其可选择与公司同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或在公司措施实施完毕(以公司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后股票收盘价仍低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再行启动上述措施。若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措施可能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为维护上市公司地位不受影响,其将利用控股股东身份,促成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视情况采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使公司股本达到 4 亿股以上,并在该等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议案上投赞成票。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其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其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直至其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 
陈湖文
    
、陈湖雄
    
、陈雪玲 
实际控制人陈湖文、陈湖雄、陈雪玲作为在公司任职并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其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满足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股价稳定措施:
    (1)当公司出现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时,其将通过
    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公司股价。其将在公司出现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后 3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36个月 
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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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其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在公司披露其买入公司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其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2)其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
    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 110%;
    (3)其将在上市之日起每 12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其在担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或津贴)累计额的 50%稳定股价;
    (4)如公司在上述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触发后启动了
    股价稳定措施,其应在公司及控股股东的股价稳定措施均实施完毕后,股票收盘价仍低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再行启动上述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其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其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连续六个月不再出现上述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触发条件为止。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 
晨光集团 
控股股东晨光集团的持股及减持意向
    (1)晨光集团力主通过长期持有公司之股份以确保晨光集团
    持续地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因此,晨光集团具有长期持有公司之股份的意向。
    (2)在晨光集团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出于晨光
    集团自身发展需要,晨光集团存在适当减持公司之股份的可能。
    于此情形下,晨光集团预计在锁定期届满后第一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晨光集团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总额的 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格,在锁定期届满后第二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晨光集团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总额的 1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格。若在晨光集团减持前述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晨光集团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3)若晨光集团拟减持公司股份,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
    告减持计划。且,该等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不适用 
否是 
与首次其他 
科迎投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科迎投资、杰葵投资的持股及减持意向
    (1)本合伙企业系由公司高管人员以及业务骨干成立的员工
    不适用 
否是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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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资
    
、杰葵投资 
持股企业,本合伙企业力主通过长期持有公司之股份以确保持续地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因此,本合伙企业具有长期持有公司之股份的意向。
    (2)在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出于本
    合伙企业自身需要,本合伙企业存在适当减持公司之股份的可能。
    于此情形下,本合伙企业预计在锁定期届满后第一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本合伙企业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总额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格,在锁定期届满后第二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本合伙企业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总额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格。若在本公司减持前述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公司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3)若本合伙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将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
    公告减持计划。且,该等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晨光集团
    
、科迎投资
    
、杰葵投资 
晨光集团、科迎投资、杰葵投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企业及其所控股和(或)参股的、除公司及其控股企
    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在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企业及其所
    控股和(或)参股的、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也不会:
    ①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②以任何形式支持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③以其他方式介入任何与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除前述承诺之外,本企业进一步保证:
    ①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 
②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③将不利用公司控股股东的地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公司及不适用 
否是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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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股东权益的活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陈湖文
    
、陈湖雄
    
、陈雪玲 
实际控制人陈湖文、陈湖雄、陈雪玲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人目前未在与公司或其控股企业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其
    他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中担任职务。
    (2)本人单独控制的及/或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之一的、除
    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3)在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人单独控制
    的及/或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之一的、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也不会:
    ①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②以任何形式支持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③以其他方式介入任何与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除前述承诺之外,本人进一步保证:
    ①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 
②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③将不利用公司实际控制人等身份,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活动。
    不适用 
否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 
晨光文具 
晨光文具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
    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公司未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
    司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①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②自本公司完全消除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起 12个月的期间内,本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不适用 
否是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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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品种等; 
③自本公司未完全消除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 
晨光集团 
控股股东晨光集团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晨光集团将严格履行其在晨光文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晨光集团未能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
    任,则晨光集团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①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晨光集团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②晨光集团所持晨光文具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晨光集团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完全消除之日。
    不适用 
否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 
陈湖文
    
、陈湖雄
    
、陈雪玲 
实际控制人陈湖文、陈湖雄、陈雪玲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其在晨光文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未能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
    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①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②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晨光文具的股份之锁定期自动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③本人完全消除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晨光文具增加其薪资或津贴,并且亦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晨光文具增加支付的薪资或津贴。
    不适用 
否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其他 
科迎投资
    
、杰葵投资 
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科迎投资和杰葵投资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合伙企业将严格履行其在晨光文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合伙企业未能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
    任,则本合伙企业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①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合伙企业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不适用 
否是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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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②本合伙企业所持晨光文具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本合伙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完全消除之日。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湖文 
日期 2015年 10月 24日
    四、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年 9月 30日 
编制单位: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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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 357,850,080.62 200,442,999.4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43,524,696.22 54,629,090.26 
    预付款项 13,735,832.07 12,161,742.4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7,381,482.71 33,658,283.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556,215,586.51 555,725,783.8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570,660,484.00 
    流动资产合计 1,679,368,162.13 856,617,899.7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621,676,525.52 629,721,076.08 
    在建工程 100,245,632.88 75,684,640.64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27,672,286.21 129,760,180.8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51,486,737.54 52,441,132.05 
    递延所得税资产 9,072,651.16 7,416,075.0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910,153,833.31 895,023,104.71 
    资产总计 2,589,521,995.44 1,751,641,004.50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18 / 2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243,997,824.91 273,767,404.92 
    预收款项 31,830,519.38 29,936,838.0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59,044,658.87 52,598,740.91 
    应交税费 34,957,271.30 28,234,946.94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71,940,804.39 68,756,483.40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41,771,078.85 453,294,414.2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006,325.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1,400,000.00 1,400,000.00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25,384,353.60 19,414,443.62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6,784,353.60 21,820,768.62 
    负债合计 468,555,432.45 475,115,182.86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60,000,000.00 400,000,000.00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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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732,752,819.53 54,487,764.5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10,993,908.80 110,993,908.8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766,361,294.08 671,011,800.6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070,108,022.41 1,236,493,474.00 
    少数股东权益 50,858,540.58 40,032,347.64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20,966,562.99 1,276,525,821.6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589,521,995.44 1,751,641,004.50 
    法定代表人:陈湖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澎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澎波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5年 9月 30日 
编制单位: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39,173,680.99 92,576,356.2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42,458,502.24 16,604,733.44 
    预付款项 6,815,514.45 7,625,433.32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98,790,246.15 37,869,889.42 
    存货 324,770,059.27 469,592,555.3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570,660,484.00 
    流动资产合计 1,282,668,487.10 624,268,967.7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 / 28 
长期股权投资 243,288,599.09 193,288,599.09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599,866,509.90 616,027,593.92 
    在建工程 99,234,074.28 75,684,640.64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27,126,876.06 128,851,749.69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987,899.20 92,122.16 
    递延所得税资产 3,799,149.76 3,385,075.03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75,303,108.29 1,017,329,780.53 
    资产总计 2,357,971,595.39 1,641,598,748.2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39,664,229.20 258,242,292.12 
    预收款项 10,882,321.95 16,175,364.48 
    应付职工薪酬 53,192,929.85 48,985,154.28 
    应交税费 29,154,969.73 24,976,256.88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23,655,204.25 36,201,044.0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56,549,654.98 384,580,111.7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006,325.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1,400,000.00 1,400,000.00 
    预计负债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1 / 28 
递延收益 25,291,666.02 19,313,223.59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6,691,666.02 21,719,548.59 
    负债合计 283,241,321.00 406,299,660.3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60,000,000.00 4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734,413,654.09 56,148,599.0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10,665,048.89 110,665,048.89 
    未分配利润 769,651,571.41 668,485,439.94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74,730,274.39 1,235,299,087.9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357,971,595.39 1,641,598,748.29 
    法定代表人:陈湖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澎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澎波 
合并利润表 
2015年 1—9月 
编制单位: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7-9月) 
上期金额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 
期末金额(1-9月)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一、营业总收入 1,024,173,039.89 853,123,361.11 2,871,743,358.67 2,344,931,831.90 
    其中:营业收入 1,024,173,039.89 853,123,361.11 2,871,743,358.67 2,344,931,831.9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902,579,170.23 747,296,273.09 2,511,496,010.01 2,045,576,546.85 
    其中:营业成本 763,159,341.99 632,713,922.98 2,127,801,844.65 1,743,170,957.78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3,008,301.72 2,774,092.53 10,350,343.89 7,529,498.63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2 / 28 
销售费用 71,045,309.61 62,824,926.38 190,375,553.41 144,090,612.65 
    管理费用 67,943,646.64 49,084,872.12 187,606,191.84 149,499,051.00 
    财务费用-2,577,429.73 -514,492.55 -7,394,741.42 -1,822,258.43 
    资产减值损失-      412,951.63 2,756,817.64 3,108,685.2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467,143.40 -      4,189,979.12 45,493.7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125,061,013.06 105,827,088.02 364,437,327.78 299,400,778.78 
    加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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