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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大股份: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0-23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 年 10 月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俊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洪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姜海
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699,063,389.32                        721,322,130.22                      -3.09%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
                                             553,994,648.61                        533,136,100.58                      3.91%
东权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
                                                        12.4774                          12.0076                       3.91%
股净资产(元/股)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94,421,385.54                     -16.44%          348,843,880.64               -4.57%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6,078,793.76                      0.85%            28,717,348.03              27.34%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4,705,707.68              -69.61%
(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                               0.3312            -69.61%
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69                     0.81%                     0.6468            27.3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69                     0.81%                     0.6468            27.3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0%                      -0.05%                    5.28%              0.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1.01%                      -0.08%                    5.06%              0.90%
净资产收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77,058.3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753,528.58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6,77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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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所得税影响额                                          213,486.35
合计                                                    1,209,755.9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
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
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
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作为石油化工产业下游产品的尼龙切片、聚乙烯、聚氨酯,在公司生产成本中占有较高
比重。报告期,国际原油价格维持在低位水平,拉动其下游原材料价格相应降低,从而使公
司毛利水平获得间接提升,为经营业绩产生了积极影响。未来,如果这种低位震荡格局被打
破,将引起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产生较大波动,进而影响到经营业绩的稳定性,使公司经营
可能面临原材料价格突破低位箱体波动带来的风险。
2、市场需求不足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受国内宏观经济环境、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环保意识的增强和技
术进步的影响较大。如果未来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超纤行业复苏步伐放缓或新产品推广
进度不理想及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未达预期层面,都将会影响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使公司
迅速扩张的产能可能面临市场需求不足的风险。
3、应收账款管控的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信用政策的调整,应收账款可能会有所增加。虽然公司已经
建立了严谨的应收账款管理体系,但是如果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发生坏账
的情况,将使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4、新产品的推广销售不达预期的风险
       报告期,公司按照年度经营计划,积极进行新产品开发和推广,特别是加大了高端、高
附加值产品的研发投入,持续拓宽新产品的涵盖广度和深度,为公司业绩增长提供持续保证。
但如果由于客观原因,市场对新产品的认可过程较慢,或者市场竞争加剧,将可能导致新产
品达不到预期收益水平,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存在新产品推广销售不
达预期的风险。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5、其他风险提示: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
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
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4,008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山东同大集团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
                                          43.81%      19,453,846                     质押                 4,800,000
司                    人
范德强                境内自然人           5.20%       2,307,692
于洪亮                境内自然人           5.20%       2,307,692         1,730,769 质押                   1,000,000
王乐智                境内自然人           5.20%       2,307,692         1,730,769
汤国庆                境内自然人           1.84%        816,620
周岭松                境内自然人           1.83%        813,702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
                      国家                 1.83%        812,500
任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嘉实事件驱 境内非国有法
                                           0.94%        416,500
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人
金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
司-穗富 7 号结构化 境内非国有法
                                           0.83%        367,603
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 人
托计划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
司-穗富 3 号证券投                        0.68%        300,900
                      人
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山东同大集团有限公司                                                    19,453,846 人民币普通股          19,453,846
范德强                                                                   2,307,692 人民币普通股           2,307,692
汤国庆                                                                    816,620 人民币普通股               816,620
周岭松                                                                    813,702 人民币普通股               813,702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812,500 人民币普通股          812,500
王乐智                                                                    576,923 人民币普通股          576,923
于洪亮                                                                    576,923 人民币普通股          576,92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事
                                                                          416,500 人民币普通股          416,500
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穗富 7 号结
                                                                          367,603 人民币普通股          367,603
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穗富 3 号证
                                                                          300,900 人民币普通股          300,900
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上述股东中山东同大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孙俊成为山东同大集团有限公
                                    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乐智、范德强、于洪亮为山东同大集团有限公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司小股东及董事。公司无法确定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公司
                                    仅能证明前十大股东中山东同大集团有限公司、王乐智、范德强、于洪亮与其他各
                                    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汤国庆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526,620 股,公司股东周岭松通过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
有)
                                    户持有 333,302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了健康、稳定的发展,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主要驱动因素体现
在以下方面:
(1)公司不断加强技术创新能力,降低成本,不断吸收新技术,使创新步伐提速,开发出一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系列新产品,新的高附加值产品不断投放市场,为业绩提供了新的增长点;
(2)公司对采购行为进行综合管理,倡导合理库存,适时采购。又恰逢国际原油价格下调,
使公司主要原材料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明显,对业绩贡献较大。
(3)报告期内公司强化了内部管理,优化了工作流程,实现内部精细化管理,确保管理层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提升管理效率,完成业绩目标,提高股东回报。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超纤产品品种多,故客户订单批次多、单个订单的绝对金额不大。订单总量较上年同期有所
增加,公司采取相应措施有效保证了交期,为业绩上升提供了保障。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前五名供应商较上年同期增加0.73.%变化较小,不存在向单一供应商采购占比超
过30%的情况,对公司未来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较上年同期增加3.29%变化较小,不存在向单一客户销售超过
30%的情况,对公司未来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421,385.54元,同比减少16.44%,实现净利润6,078,793.76元,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同比增长0.85%。 2015年度经营计划得到了较好地贯彻执行,公司围绕全年经营计划重点应
对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竞争增强等问题,陆续采取了有效的应对方案,各项工作有序地推
进。公司将继续完善工艺流程、坚持产品创新、确保质量一流,提高生产效率和品质,提高
客户忠诚度,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2015年度经营计划。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
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将充分关注国际石油价格变动趋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协调采购,同时,不断推出附
加值较高的新产品,努力降低材料对成本的影响,把风险降到最低。
2、面对市场需求不足,公司将持续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借助资本市场平台,加强品牌的
建设,强化关键技术研发,提升生产工艺水平,确保公司已取得的先发优势及技术领先于同
行业水平。
3、针对应收账款管控的风险, 公司一方面加强对客户信用评级及管理,合理有效对客户进
行授信,有效管理应收账款;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将应收账款纳入相关人员考核指标,明确责
任人以便于应收账款的及时回收,减少坏账损失。
4、针对新产品的推广销售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从战略发展的高度,充分重视新产品市
场推广工作,继续加大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力度,尽快打开新产品市场推广局面,努力提升公
司经营业绩。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在各自任职期
                                                    内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其
                                                    直接和间接持
                                                    有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 25%;离
                                                    职后六个月内,
                                                    不转让其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离
                                                    职六个月后的
                                                    十二个月内转
                                                    让其直接或间
                                     孙俊成、王乐   接持有的发行
                                                                                                     在报告期内已
                                     智、徐延明、郑 人股份不超过     2012 年 05 月 23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以上
                                     永贵、于洪亮、 该部分股份总     日
                                                                                                     承诺。
                                     范德强         数的 50%;在发
                                                    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六个月
                                                    内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
                                                    日起十八个月
                                                    内不转让其直
                                                    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在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之
                                                    日起第七个月
                                                    至第十二个月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之间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其
                 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
                 本人目前未在
                 与股份公司有
                 相同或相似业
                 务的公司任职,
                 亦未投资于与
                 股份公司有相
                 同或相似业务
                 的公司;本人承
                 诺在未来的时
                 间里,本人不在
                 与股份公司有
                                                                  在报告期内已
                 相同或相似业     2012 年 05 月 02
孙俊成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以上
                 务的公司任职, 日
                                                                  承诺。
                 亦不投资于与
                 股份公司有相
                 同或相似业务
                 的公司;如果出
                 现本人及附属
                 企业、控股公司
                 与股份公司同
                 业竞争情况,则
                 所得利益全部
                 收归股份公司
                 所有。
                 我公司目前不
                 存在与股份公
山东同大集团
                 司相同或相似
有限公司、山东
                 的业务;我公司
同大新能源有
                 承诺在以后的
限公司、山东同
                 生产经营中不
大纺织印染有                                                      在报告期内已
                 从事与股份公     2012 年 05 月 02
限公司、山东同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以上
                 司相同或相似     日
大镍网有限公                                                      承诺。
                 的业务,避免可
司、山东同大机
                 能出现的同业
械有限公司、昌
                 竞争;我公司承
邑同大建设开
                 诺不再新设立
发有限公司
                 与股份公司有
                 相同或相似业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务范围的附属
               企业、控股公
               司;我公司承诺
               如果出现我公
               司及附属企业、
               控股公司与股
               份公司同业竞
               争情况,则所得
               利益全部收归
               股份公司所有。
               经公司 2011 年
               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首次向
山东同大海岛                                                    在报告期内已
               社会公众公开     2011 年 01 月 22
新材料股份有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以上
               发行股票前的     日
限公司                                                          承诺。
               滚存利润,由发
               行完成后的公
               司新老股东共
               享。
               公司 2011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过了修
               订章程(草案)之
               利润分配条款,
               有关利润分配
               的主要规定如
               下:如无重大投
               资计划或重大
               现金支出事项
山东同大海岛                                                    在报告期内已
               发生,公司应当 2011 年 12 月 23
新材料股份有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以上
               采取现金方式     日
限公司                                                          承诺。
               分配股利,以现
               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
               年实现的可分
               配利润的百分
               之二十。公司在
               实施上述现金
               分配股利的同
               时,可以派发股
               票股利。
山东同大海岛   本公司承诺公     2014 年 08 月 19 2015 年 8 月 19 在报告期内已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新材料股份有     司最近 12 个     日                 日到期。        严格履行以上
限公司           月内未进行证                                        承诺。
                 券投资、委托理
                 财、衍生品投
                 资、创业投资等
                 高风险投资,且
                 公司承诺将超
                 募资金用于公
                 司主营业务,不
                 用于开展证券
                 投资、委托理
                 财、衍生品投
                 资、创业投资等
                 高风险投资以
                 及为他人提供
                 财务资助等。公
                 司承诺补充流
                 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
                 证券投资等高
                 风险投资。
                 个月内未进行
                 证券投资、委托
                 理财、衍生品投
                 资、创业投资等
                 高风险投资,且
                 公司承诺将超
                 募资金用于公
山东同大海岛     司主营业务,不                                      在报告期内已
                                  2015 年 09 月 15 2016 年 9 月 15
新材料股份有     用于开展证券                                        严格履行以上
                                  日                 日到期。
限公司           投资、委托理                                        承诺。
                 财、衍生品投
                 资、创业投资等
                 高风险投资以
                 及为他人提供
                 财务资助等。公
                 司承诺补充流
                 动资金后
                 若经有关主管
                 部门认定发行
山东同大集团                                                         在报告期内已
                 人需为员工补     2012 年 05 月 02
有限公司、孙俊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以上
                 缴历史上未缴     日
成                                                                   承诺。
                 纳的社会保险
                 费、住房公积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金,或因未缴纳
                                              上述费用受到
                                              处罚或被任何
                                              利益相关方以
                                              任何方式提出
                                              权利要求时,其
                                              将无条件全额
                                              承担发行人应
                                              补缴的全部社
                                              会保险、住房公
                                              积金款项及处
                                              罚款项,并全额
                                              承担利益相关
                                              方提出的赔偿、
                                              补偿款项,以及
                                              由上述事项产
                                              生的应由发行
                                              人负担的其他
                                              所有相关费用。
                                              离职后六个月
                                              内,不转让其直
                                              接和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
                                              离职六个月后                                         在报告期内已
                                                                2015 年 03 月 12 2016 年 9 月 12
                             范德强           的十二个月内                                         严格履行以上
                                                                日              日到期。
                                              转让其直接或                                         承诺。
                                              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不超
                                              过该部分股份
                                              总数的 50%。
                                              山东同大集团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有限公司、孙俊
                                              成先生、王乐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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