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 2015 年 10 月 12 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在西安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应到董事 14 人(包括独立董事 5 人),董事长孙建一,董事邵平、胡跃
飞、赵继臣、姚波、叶素兰、蔡方方、陈心颖、李敬和、马林、储一昀、王春汉、
王松奇、韩小京共 14 人到现场或通过电话方式参加了会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邱伟,监事车国宝、周建国、骆向东、王聪、王岚、
曹立新现场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建一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恢复与处置计划(2015 年版)》。
本议案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关于向中国银监会提交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预评估
申请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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