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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雪浪环境: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0-23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 年 10 月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琪声
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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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324,301,836.89     935,805,176.44             41.51%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
                                                   678,111,979.48     649,915,843.89              4.34%
 的股东权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
                                                            5.6509           8.1239             -30.44%
 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
                                                                        年初至报告期
                                        本报告期           比上年同                         期末比上年
                                                                             末
                                                            期增减                           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31,055,725.97         45.22%     375,116,895.28           23.8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
                                        5,616,717.56        -17.94%      36,196,135.59            8.92%
 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         36,664,387.42          160.77%
 额(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                  0.3055        140.51%
 量净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68     -18.04%               0.3016         -9.2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68     -18.04%               0.3016         -9.2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4%      -22.83%               5.43%         -26.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0.84%       36.63%               5.14%         -16.70%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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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
                                                                       52,541.39
 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
 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                              3,743,013.91
 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47,935.75
 减:所得税影响额                                                     488,487.5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06,288.56
 合计                                                                1,952,843.4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
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
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
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宏观经济下行的风险
     2015年9月28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与新华社《经济参考报》共同举办的
“NAES宏观经济形势季度分析会(2015年3季度)”分析了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和四季度的经济
走势,财经院课题组报告认为“第三季度中国经济主要指标未见明显好转;当前中国经济去
过剩产能、去泡沫、去杠杆仍未完成,四季度国内和国际经济形势更加严峻,国内经济有“惯
性下滑”的风险。”倘若宏观经济下行,与之密切相关的环保行业便有可能受到影响。面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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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形势,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内的市场动态,结合环保行业相关政策,及时制定强有力的应
对策略,尽可能的降低系统性风险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环保政策的相继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修订,早已充分反应了政府治理污染的决心。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的《大气污染
防治法》将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这一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为推动大气污染物全
防全控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在全社会对环保高度关注的背景下,参与该行业的企业数不
断增加,加剧了该行业的市场竞争力度。面对这一形势,公司将进一步拓宽市场开拓思路,
巩固已有优势,把握机遇,找准时机,顺势而为。
     3、管理风险
     公司自2014年6月26日上市以来,经营规模日益扩大,子公司数量不断增加。报告期内,
公司又与江苏汇丰天佑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汇丰”)签署了《投资合作框架协
议》,倘若进展顺利,江苏汇丰亦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尽管此前公司始终严格按照《无
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但随着子公司数量的
进一步增加,业务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倘若公司不能及时提升管理思路、完善管理方法,势
必面临着较大的管理风险。为此,公司将在执行规定的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同时,积
极学习新的管理思路和方法,及时修订相关制度,并切实加强相应制度的可执行性。
     4、应收账款风险
     伴随着公司业务领域的拓展及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加之公司所处行业特性和我国宏
观经济现阶段所处的状态,尽管公司实施了货款回笼奖励机制等多项措施,从事前、事中和
事后全阶段加强了对客户的风险管理,但目前公司应收账款金额依然较大。对此,公司会时
刻关注这一指标,认真落实好对应收账款的“事前评估、事中监督和事后催收”,尽量降低坏
账发生的风险。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6,26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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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有有限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售条件的
                                                                                 股份状态      数量
                                                                   股份数量
 杨建平              境内自然人         39.24% 47,086,200          47,086,200 质押          11,532,402
 许惠芬              境内自然人          8.12%         9,741,480    9,741,480 质押           7,837,000
 无锡惠智投资        境内非国有
                                         7.06%         8,468,600    8,118,600
 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
 中国农业银行
 —中邮核心成
                     其他                4.62%         5,544,117
 长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博信一期(天
 津)股权投资        境内非国有
                                         3.84%         4,611,600
 基金合伙企业        法人
 (有限合伙)
 西藏金茂经信
                     境内非国有
 创业投资有限                            3.52%         4,227,720    4,227,720
                     法人
 公司
 杨建林              境内自然人          3.17%         3,808,560    3,808,560 质押           3,500,000
 江苏金茂经信
                     境内非国有
 创业投资有限                            2.56%         3,074,400
                     法人
 公司
 杨珂                境内自然人          1.98%         2,379,720    2,379,720 质押           1,050,000
 许顒良              境内自然人          1.25%         1,50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
                                                           5,544,117 人民币普通股   5,544,117
 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信一期(天津)股权投资基
                                                           4,611,600 人民币普通股   4,611,600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江苏金茂经信创业投资有限
                                                           3,074,400 人民币普通股   3,074,400
 公司
 许顒良                                                    1,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00,00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310,100 人民币普通股   1,310,1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工银瑞信生态环境行                                   999,940 人民币普通股     999,940
 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
 融—融誉金汇 18 号结构化证                                 837,550 人民币普通股     837,550
 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邮创新优势灵活配置混                                   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俊杰                                                     4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70,000
 寇文峰                                                     446,423 人民币普通股     446,423
                                      杨建平、许惠芬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建平与许惠芬
                                      为夫妻关系,惠智投资为杨建平、许惠芬夫妇控制的公司,
                                      杨建林与杨建平为兄弟关系,杨建林与杨珂为父子关系。
                                      根据江苏金茂和无锡金茂(现已更名为“西藏金茂”)分别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与江苏金茂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委托管理
 动的说明
                                      协议》,西藏金茂和江苏金茂均是由金茂创投负责管理的私
                                      募股权基金。许顒良持有金茂创投 17%股权并任其副总经
                                      理。公司未知其他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与前十名股
                                      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亦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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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股东安俊杰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200,000 股外,还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
 说明(如有)
                                      有 270,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470,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解
                    期初限售                   本期增加      期末限售
   股东名称                        除限售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股数                    限售股数        股数
                                    股数
 杨建平             31,390,800             0   15,695,400 47,086,200 首发承诺      2017 年 6 月 26 日
 许惠芬              6,494,320             0     3,247,160   9,741,480 首发承诺    2017 年 6 月 26 日
 无锡惠智投
 资发展有限          5,412,400             0     2,706,200   8,118,600 首发承诺    2017 年 6 月 26 日
 公司
                                                                                   2015 年 6 月 26 日
 西藏金茂经
                                                                                   承诺到期,西藏
 信创业投资          2,818,480             0     1,409,240   4,227,720 首发承诺
                                                                                   金茂尚未申请解
 有限公司
                                                                                   除限售
 杨建林              2,539,040             0     1,269,520   3,808,560 首发承诺    2017 年 6 月 26 日
 杨珂                1,586,480             0       793,240   2,379,720 首发承诺    2017 年 6 月 26 日
 杨婷钰                634,480             0       317,240     951,720 首发承诺    2017 年 6 月 26 日
 合计               50,876,000             0   25,438,000 76,314,000       --               --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把握十二五收官之年的市场需求,积极开拓市场,强化响应时间、响
应效率,依靠品牌优势和技术优势进一步抢占市场先机,巩固市场定位,同时,对收购的无锡
工废进一步强化资源整合,提升管理效率,使得公司在今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7,511.69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3.85%。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4月21日,公司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签订重大合
同的公告》(公司公告编号:2015-018),就与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签订《成都市万兴
环保发电厂项目烟气净化系统设备采购服务合同》的具体情况进行了公告。目前,第一批货物
已经到达现场,公司正在进行第二批货物的生产和备货。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序号              目前在研项目                             研发目标                 目前进度
  1     烟气干法脱硫配给料系统                提高干法脱硫效率                   运行调试
  2     烟气二恶英二次高效脱除单元            降低烟气排放二恶英及重金属的含量   运行调试
  3     可调式窑前球团给料装置                低温还原镍铁精确给料               改建和运行调试
  4     余热蒸汽新型利用方法研究              解决低品位热能利用的问题           进行模拟计算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总额达 4,315 万元,占采购总额的 34.16%;供应商的
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的销售额达 7,249 万元,占销售总额的 55.32%;客户的
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在宏观经济形势依旧严峻的背景下,公司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密切
关注市场形势,进一步加大科研力度和对外投资力度,较好的完成了各项既定任务,新获授权
发明专利 2 项、实用新型专利 9 项。前三季度累积实现营业收入 37,511.69 万元,比去年同期
增长 23.85%。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
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第二节第二部分“重大风险提示”。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时间   期限   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1)本公司保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
                                       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2)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
                                       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
                                       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依法
                            无锡雪
                                       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3)本 2014
                            浪环境                                                          正常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公司在上市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监管 年 06
                            科技股                                                   长期   履行
 资时所作承诺                          机构认定或司法部门裁决生效后 1 个 月 16
                            份有限                                                          中
                                       月内启动股票回购程序。回购价格不低 日
                            公司
                                       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价格加上
                                       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4)自本公司股票上市至回购期间,
                                       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价
                                       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5)本公司招
                                       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本公司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
                                       护;(6)本公司将按照生效司法裁决依
                                       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
                                       围: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差额损失、投资
                                       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印花税、诉讼费、
                                       律师费等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最终的
                                       有效裁判文书确定的赔偿范围。投资人
                                       持股期间基于股东身份取得的收益,包
                                       括红利、红股、公积金转增所得的股份,
                                       不得冲抵虚假陈述行为人的赔偿金额。
                                       赔偿时间: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最终的
                                       有效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内或按裁判文书要求的时间期限及时
                                       向投资者全额支付有效裁判文书确定
                                       的赔偿金额。(7)如发行人未能履行上
                                       述承诺,同意证券监管机构依据本承诺
                                       函对发行人及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
                                       出的任何处罚或处理决定。
                            无锡雪
                            浪环境     公司及子公司不再与公司股东等关联                      正常
                                                                              年 06
                            科技股     方发生房屋租赁及其他类似的关联交               长期   履行
                                                                              月 16
                            份有限     易。                                                  中
                                                                              日
                            公司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2014          锁定   正常
                            杨建平     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 年 06       期满   履行
                                       承诺不因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 月 16         后两   中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因而改变。所持股票锁定期结束之日起 日          年内
                                       2 年内,本人与一致行动人许惠芬及控
                                       制的持股公司惠智投资合计减持公司
                                       股票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5%,
                                       且股票减持不影响对公司的控制权;股
                                       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价。本人转让其所持股份
                                       尚需遵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
                                       让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所持股票
                                       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将提前 5
                                       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
                                       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
                                       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
                                       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
                                       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若公司股
                                       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上述发
                                       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如违反上述承
                                       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
                                       责任,并将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
                                       有。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公司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杨建                                              2014    股票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正常
                            平、许                                            年 06   上市
                                       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如违反上述承                      履行
                            惠芬、                                            月 16   之日
                                       诺,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                    中
                            杨建林                                            日      起三
                                       任,并将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
                                                                                      年内
                                       有。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1、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承诺人及
                                       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均未生产、开发任
                                       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
                                       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
                                       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
                                       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
                                       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其他企业。2、自本承诺函签署
                                       之日起,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
                                       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
                                       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 2014
                            杨建                                                        正常
                                       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 年 01
                            平、许                                               长期   履行
                                       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 月 10
                            惠芬                                                        中
                                       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 日
                                       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
                                       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本承诺
                                       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进一步拓展
                                       产品和业务范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
                                       控制的公司将不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
                                       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
                                       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
                                       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则本承诺人控制的
                                       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
                                       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
                                       纳入到股份公司经营的方式,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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