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5日以邮件及直接告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
议于2015年10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
人,其中董事梁国智先生、张圣平先生、孙进山先生、张钦宇先生以通讯方式参
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坤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列
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撤回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
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撤回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张圣平、孙进山、张钦宇对本
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本议案涉及的3名关联董事朱坤华、朱旭东、
温巧夫已回避表决,经6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终止
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10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近期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与惠州市华惠投资有限公司、大通塑胶工业有限公
司签署《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惠州市华惠投资有限公司、大通塑
胶工业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璇瑰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
协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近期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9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5年10月1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就公司提交的《惠州硕
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文件下发了
《关于对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非许可类重
组问询函【2015】第27号),公司根据该问询函的要求及本次交易的最新实际情
况对原《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补充及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修
订稿)》及《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近期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