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和重大遗漏。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提
议,于2015年10月15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涛先生主持。本
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现场出席会议董事6名,董事雷华锋先生委托董事赵守国先
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
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
详细情况见同日公告的《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
度》。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
法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情况见同日公告的《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应付公司股东王辉欠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
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应虎先生、王涛先生、王辉女士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
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细情况见同日公告的《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应付公司股东王辉
欠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核查公
司相关情况,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
条件和资格。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
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的方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2、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本次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
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3、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发行的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
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品种及期限构成由
公司和主承销商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归还
银行贷款和其他法定用途。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利率形式、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由公司与主承
销商根据市场发行情况共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
起支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8、发行对象与配售规则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
资者。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
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9、担保安排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
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10、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11、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将本次发
行的公司债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12、偿债保障措施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在法
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作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13、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详细情况见同日公告的《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
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为有效协调本次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
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
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
等)、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具体金额、评级安排、偿债
保障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交易流通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
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及交易流通相关事
宜;
3、为本次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
4、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
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交易流通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
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
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
次发行;
7、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重组承诺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
和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应虎先生、王涛先生、王辉女士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
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承诺事项的变更作为特别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
联股东王涛、王辉须回避表决,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授权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方为通过。
详细情况见同日公告的《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重组承诺事项
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表
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联方广西华汇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华泽镍
钴金属有限公司经营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应虎先生、王涛先生、王辉女士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
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承诺事项的变更作为特别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
联股东王涛、王辉须回避表决,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授权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方为通过。
详细情况见同日公告的《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广西华汇新
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经营暨关联交易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详细情况见同日公告的《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