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付公司股东王辉欠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和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应付公司股东王辉欠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
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陕西华泽”)归还对公司股东王辉形成的4900万元欠款。
鉴于王辉女士为公司董事及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王应虎、王涛、
王辉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已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
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本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
及独立意见书。
本次交易的实施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关联方介绍
王辉,女,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限售流
通股 107,441,7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77%。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由重庆银行西安分行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华泽开具的 490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
1000 万元、1500 万元和 2400 万元分别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2015 年 9 月 4 日和 2015
年 9 月 5 日到期,该三笔银行承兑汇票由公司股东王辉女士以其个人银行存款 4900 万
元提供质押担保。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重庆银行西安分行将王辉女士个人存单 4900
万元进行直接解押付款,由此形成陕西华泽对公司股东王辉的欠款。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采用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5 年 10 月 10 日陕西华泽与王辉女士签订了《还款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借款利率:采用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二)借款期限和还款金额:
1、借款期限:从重庆银行西安分行三份银行承兑汇票解押付款日起至借款人还款
日止。
2、还款金额:借款方分期归还,利息按照还款金额实际占用天数计算,计算公式
为:还款金额×占用天数×同期贷款基准利率/360。所有利息与最后一笔还款金额一
并支付。
(三)借贷双方权利义务:
1、借款方义务:借款方有义务尽早归还借款;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
付息。
2、出借方义务:在借款方未提出还款的情况下,出借方不得催收。
六、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目的是为了归还公司对股东形成的欠款,在归还欠款时按照同期人
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支付利息,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5 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王辉已发生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4900 万元。
八、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基
于独立判断,事前认可并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
就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对股东形成的欠款,在归还欠款时按照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
准利率支付利息,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在审
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九、备查文件
1、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与王辉女士签订的《还款协议》;
3、《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
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五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