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 10月 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审议。现对原草案中出现部分遗漏,现做如下补充:
补充一:
第四章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55人,为下列人员:
(一)公司总部中高层管理人员;
(二)下属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
(三)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四)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子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以及本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调增激励数量的激励对象,主要面向公司互联网影视团队。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公司董事会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核实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补充二:
第五章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补充三:
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
(四)各板块/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激励对象所属板块或子公司需完成与公司之间的绩效合约的考核要求。具体内容见下述表格:
1、考核指标:
板块/子公司名称考核指标/业绩承诺
纺织板块
以 2014年为基数,该板块 2015-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 10%、20%、30%;
世纪长龙影视有限公司
2015-2017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850万元、7605万元、8000万元;
浙江天意影视有限公司
2015-2017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500万元、5500万元、8500万元。
2、解锁安排:
考核结果
实际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解锁处理方式
激励对象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占目前股本总额的比例
黄海峰副总经理 12 2.31% 0.03%
侯文彬副总经理 8 1.54% 0.02%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53人)
449.06 86.51% 1.19%
预留 50 9.63% 0.13%
合计 519.06 100.00% 1.38%
达标
P≥100%
该板块/子公司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全部解锁
80%≤P<100%
行权“该板块/子公司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份额×80%”,其余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
不达标 P<80%
该板块/子公司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份额不能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
只有在上一年度考核中完成业绩承诺的,才能全额或者部分解锁该板块或子公司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份额;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该板块或子公司内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期拟解锁份额回购注销。
各板块或子公司层面考核对应当期解锁比例,考核年度未达标的拟解锁部分不再递延至下一年,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上述补充内容同时对《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等其他文件中涉及的相关部分一并补充。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表示歉意,并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 10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