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14 日上午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经电话确认送达。会议应参
与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 2015 年
10 月 16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
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补选独立董事赵元丽女士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补选董事蔡
增福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补选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为李云鹏、孙裕、尚寿鹏、赵元丽、宋华,
主任委员为李云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赵元丽、宋华、蔡增福,主
任委员为赵元丽。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