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于 2015 年 10 月 14 日下午 14:00 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主席苏文 博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 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第三季度 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 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0 一五年十月十五日
佛慈制药: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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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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