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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冠A: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已取消)
公告日期:2015-10-14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13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决
议,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会议现场召开时间:2015 年 10 月 29 日(星期四)下午 2:30。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15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0 月 28 日 15:00
至 2015 年 10 月 29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截止 2015 年 10 月 23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其中,B 股股
东应在股权登记日之前的第 3 个交易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
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
形式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深南中路 2008 号华联大厦 16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6)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上述议案(2)与议案(4)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5)与议案(6)选举公司董事和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全部需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上述议案均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公告详见刊登
在 2015 年 10 月 14 日 《 证 券 时 报 》 、 《 香 港 商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不受理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或社会机构股东登记: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有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进行
登记;
    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必须持出席人的身份证、委托股东亲笔签名的授权
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前将登记资料复印件传
真或邮寄至登记地点。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 二 ) 登 记 时 间 : 2015 年 10 月 27 日 ( 上 午 9:00 - 11:30 ; 下 午
14:00-17:3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 2008 号华联大厦 1308 公司证券部。
    邮编:518119 传真:0755-83668427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18”。
    2、投票简称为:“中冠投票”。
    3、投票时间:2015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中冠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为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 代表总议案,
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
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
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对应的申报价格(元)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00
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1.00
议案 2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00
议案 3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3.00
议案 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00
议案 5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5.1          选举陈略为非独立董事                     5.01
5.2          选举胡永峰为非独立董事                   5.02
5.3          选举李尔龙为非独立董事                   5.03
5.4          选举梁荣为非独立董事                     5.04
5.5          选举王镭为非独立董事                     5.05
5.6          选举白文武为非独立董事                   5.06
5.7          选举唐建新为独立董事                     5.07
5.8          选举张宇峰为独立董事                     5.08
5.9          选举江崇光为独立董事                     5.09
议案 6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6.1          选举董炳根为股东监事                     6.01
6.2          选举黄胜得为股东监事                     6.02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
权。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
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
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得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10 月 28 日下午 3:00 至
2015 年 10 月 29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
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 请 服 务 密 码 的 , 请 登 陆 网 址 : http://www.szse.cn     或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详细规定可以参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
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照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
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 2008 号华联大厦 1308 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31
    联系人:张金良、武霞
    联系电话:0755-83667895、83668425
    联系传真:0755-83668427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
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特此通知。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中冠纺
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
行使表决权:
                                                          表决意见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总议案         所有议案
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议案 2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议案 3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议案 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 5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5.1            选举陈略为非独立董事
5.2            选举胡永峰为非独立董事
5.3            选举李尔龙为非独立董事
5.4            选举梁荣为非独立董事
5.5            选举王镭为非独立董事
5.6            选举白文武为非独立董事
5.7            选举唐建新为独立董事
5.8            选举张宇峰为独立董事
5.9            选举江崇光为独立董事
议案 6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6.1            选举董炳根为股东监事
6.2            选举黄胜得为股东监事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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