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函 作为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宝药业”)的控股股东,本 公司承诺如下: 1、自亚宝药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2015 年 3 月 21 日)前 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不存在减持亚宝药业股票的行为;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亚宝药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六个月内,本 公司无减持亚宝药业股票的计划,本公司不会减持亚宝药业股票; 3、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全部归亚宝药业所有。 特此承诺。 承诺人:山西亚宝投资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13 日
亚宝药业:承诺函(山西亚宝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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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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