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出具 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宝药业”)于 2015 年10月 1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山西亚宝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任武贤分别出具的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自亚宝药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2015 年 3 月 21 日)前 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本人不存在减持亚宝药业股票的行为;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亚宝药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六个月内,本 公司/本人无减持亚宝药业股票的计划,本公司/本人不会减持亚宝药业股票; 3、若本公司/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全部归亚宝药业所 有。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承诺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 150,94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1.81%。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亚宝药业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出具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函的公告 |
---|
公告日期:2015-10-14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