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 10月 13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发投公司”)通知,截至 2015年 10月 9日,企发投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已满,相关增持计划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情况
企发投公司制定了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 3个月内,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 5000万元,增持比例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 2%,增持价格不高于 7.50 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5年 7 月 10 日发布的《澳柯玛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临2015-025)。
二、本次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2015 年 8 月 6 日,企发投公司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600336 增持 1 号-建设银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了本公司股份 943,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14%,增持金额 652.51万元。具体详见本公司于
2015年 8月 7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临 2015-027)。
2015年 8月 31日至 2015年 9月 1日,企发投公司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600336增持 1 号-建设银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了本公司股份 7,262,86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06%,增持金额 4264.77万元。
具体详见本公司于 2015年 9月 2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编号:临 2015-030)。
2015 年 9 月 15 日,企发投公司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600336 增持 1 号-建设银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了本公司股份 961,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14%,增持金额 494.66万元。
至此,企发投公司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 9,167,46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34%,累计增持金额 5411.95万元,已完成上述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企发投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249,908,617 股,占总股本的 36.64%;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企发投公司持有本公司股
份 259,076,081股,占总股本的 37.98%。
三、承诺事项情况
企发投公司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企发投公司严格履行该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企发投公司增持公司股份事宜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认为:
“公司控股股东青岛企发投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已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已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 10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