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飞马国际,证券代码:002210)自 2015 年 7 月 3 日
开市起停牌,并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至 9 月 28 日期间披露了相关后续进展公告,详
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
公司股票临时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6)及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的现场
工作已全部完成,各中介机构正紧密进行相关报告的编制及后续工作。公司与相关
交易对手开展的实质性谈判亦稳步推进中,已与部分交易对手签署了交易协议。此
外,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进一步探讨,确定了重组方案
模式框架,但具体内容仍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将继续加强与有关各
方的协调与沟通,争取早日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未筹划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在公司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