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本金余额为 4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目前,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办理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
受托方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委托金额
(万元)
期限
(天)
起息日到期日
收益
(万元)
年化收益率(%)工商银行安定门支行
保本浮动收益型
20.00 无固定期限 2015-02-06 2015-05-07 189.48 3.8
工商银行安定门支行
保本浮动收益型
20.00 无固定期限 2015-05-14 2015-08-13 183.74 3.8
工商银行安定门支行
保本浮动收益型
20.00 无固定期限 2015-08-15 3.8
交通银行
三元支行
日增利S 20.00 无固定期限 2015-02-05 3.4
合计 80.00 373.22
公司在工商银行安定门支行购买的理财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期限为开放式无固定期限(91天投资周期)。
截止到本公告日,在连续 12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为 8亿元人民币,已到期收回金额为 4亿元人民币,未到期金额为 4亿元人民币,已取得理财收益 373.22万元人民币。
二、本次委托理财协议的基本情况
在确保公司正常资金使用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5 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主要内容
在确保公司正常资金使用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1、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2、投资目的
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3、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做好资金支付预算,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使用。
不得将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5、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36个月内有效,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6、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公司会计信息部具体实施。
7、审议程序
本次《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5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当公司在连续 12个月内累计购买理财的金额达到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继续实施。
8、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对象将选择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1)投资理财产品前,公司会计信息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对理财产品的收益及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会计信息部须及时分析和跟踪短期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3)公司会计信息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
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
赎回)岗位分离。
9、信息披露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后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购买额度、期限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10、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资金使用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 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 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5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36个月内有效,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本金余额共计 4亿元。
特此公告。
附件: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9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