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29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州高金”)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广州高金于2015年9月29日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3,1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79%,增持金额24,979,600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承诺情况
广州高金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
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15年7月8日起未来6个
月内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超过2700万元人民币,同时承诺在增持期间
不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披露的《关于公
司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提振市场信心承诺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5-052)。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本次增持情况
增持均价(元/ 增持股数 占总股本的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股) (股) 比例(%)
广州高金 大宗交易 2015-9-29 7.88 3,170,000 0.79
合计 — — — 3,170,000 0.79
2、股东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数 101,028,900 25.19 104,198,900 25.98
其中:无限售条件
广州高金 101,028,900 25.19 104,198,900 25.98
股数
有限售条件股数 0 0 0
广州高金严格履行增持承诺,完成了对公司增持计划的实施。本
次增持后广州高金持有公司股份104,19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98%,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增持不会引起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变动。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广州高金承诺自2015年7月8日起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
份。
2、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
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
通知(证监发【2015】51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
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15】340号)等相关规定。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
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持续关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