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匹凸匹”、“公司”、“本公司”)于 2015年 9月 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15】1736号关于要求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配合股东方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监管工作函,工作函全文如下:
2015年 9月 25日,我部接到投资者热线电话,反映其已举牌你公司并向公司去函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公司未配合投资者及时公告。现请你公司核实相关事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请核实是否收到投资者关于举牌事项的函件,如情况属实,请于 9月 28
日开盘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我部已告知举牌方,如你公司未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举牌方作为信息
披露义务人,可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如上述举牌信息未能在 9月 28日开盘前公开披露,你公司应于 9月 28日
早间申请紧急停牌。
四、如上述举牌信息未在 9月 28日开盘前披露,你公司也未申请早间紧急停
牌,我部将对你公司股票进行紧急停牌并公开本工作函,同时对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实施相应的纪律处分。
希望你公司和全体董事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妥善处理上述重大事项,及时向我部报告相关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