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付公司股东王辉欠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重庆银行西安分行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开具的49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 1000万元、1500万元和 2400万元分别于 2015年 8月26日、2015年 9月 4日和 2015年 9月 5日到期,该三笔银行承兑汇票由公司股东王辉女士以其个人银行存款 49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重庆银行西安分行将王辉女士个人存单 4900万元进行直接解押付款,由此形成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对公司股东王辉的欠款。 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应付股东王辉款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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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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