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2200 债券简称:12晋兰花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晋兰花”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调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调整前适用的利率:5.09%
?调整后适用的利率:5.09%
?起息日:2015年 11月 7日
根据本公司于2012年公告的《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本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本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晋兰花,债券代码:122200,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其后2年的票面利率。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当前的市场环境,本公司决定不上调“12晋兰花”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即“12晋兰花”的未被回售部分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年利率仍维持5.09%不变(注:本次债券采用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一、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文中含义如下:
发行人、本公司、兰花科创指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12晋兰花、本期债券指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指
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次回售指
“12晋兰花”债券持有人可选择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2晋兰花”公司债券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付息日按面值回售给本公司
本次回售申报期指
“12晋兰花”持有人可以申报本次回售的期间,为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4日
付息日指
“12晋兰花”公司债券的利息每年支付一次,为债券存续期每年的11月7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本年度付息日2015年11月7日为休息日,因此顺沿至其后下一个交易日即2015年11月9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指
本公司向本次有效申报回售的“12晋兰花”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之日,即“12晋兰花”债券存续期间第3个付息日(本年度付息日2015年11月7日为休息日,因此顺沿至其后下一个交易日即2015年11月9日)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机构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指人民币元
二、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2晋兰花
3、债券代码:122200
4、发行总额:人民币30亿元
5、债券期限: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票面利率: 5.09%,在债券存续期前3年的票面利率固定不变。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
7、利率上调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3年末上调其后2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回售条款: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
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自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9、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10、起息日:2012年11月7日。
11、债权登记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2、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11月7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5年每年的11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3、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17年11月7日。如投资者行
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15年11月7日。
14、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7年11月7日。如投资者
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5年11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5、担保方式: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6、信用级别:本期债券发行时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鹏元资信“)评定,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2015年6月15日,鹏元资信对本期债券进行跟踪评级,维持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
17、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次债券于2012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
18、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20、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
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
公司名称: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晋城市凤台东街 2288号
法定代表人:郝跃洲
联系人:王立印
联系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凤台东街 2288号兰花科技大厦
电话:0356-2189656
传真:0356-2189600
邮政编码:048000
2、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王晨宁、王建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2号凯恒中心
联系电话:010-85130329
传真:010-65185227
邮政编码:100010
3、托管人
公司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人:徐瑛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联系电话:021—68870114
邮编:200120
特此公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