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填补本次
重大资产购买摊薄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具体措施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12月25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下简
称“《意见》”)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对当期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
受行业竞争加剧及手机产品塑胶精密结构组件开始向金属材质转型,行业对
塑胶精密结构件需求下滑的影响,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面临较大压力,预计本次
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存在摊薄情形。
公司将通过签订盈利补偿协议、加强并购整合、积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规范内部控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以降低本次交易
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签订盈利补偿协议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交易对方大通塑胶、华惠投
资共同承诺深圳璇瑰2015年度和2016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5,000万元。
若2015年和2016年标的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累计净利润未达
到承诺数额,将由交易对方大通塑胶、华惠投资以现金方式给予公司补偿实际实
现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额,计算公式如下:业绩补偿款=累积预测净利润-
累积实际净利润。如:承诺年度内预测净利润与实际净利润之间的差额为1,000
万元,则交易对方应在标的公司2016年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5日内向硕贝德支付
该等差额。
二、加强并购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深圳璇瑰将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的资产规模和
业务范围都将得到扩大,因整合产生的协同效应将使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得到提
升。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加强在业务体系、组织机构、营销网络、管理制度、
技术研发、人力资源、财务融资、企业文化等众多方面的整合,从而充分发挥本
次并购的协同效应,提高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三、积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规范内部控制
公司将致力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拓宽市场,努力实现收
入水平与盈利能力的提升。公司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提升企业管理效率。推进
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
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四、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
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
供制度保障。
五、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股东收益回报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积极有效地回报投资者,公司2013年度股
东大会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3年-201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
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对股东给予回报,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得到保护。
特此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