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重组问询函财务会计回复意见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15]第 41057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贵部于 2015 年 9 月 21 日对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出具了重组问询函。接到重组问询函后,我们对贵部要求
申报会计师核查的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落实情况回复说明如下:
一、 常用词语
我们、会计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保荐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河鸿城、标的公司 北京天河鸿城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期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 1-6 月
二、 一般问题
问题 11 及回复说明
11、(1)请标的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按产品类别划分的存货的
期末数量和金额;(2)请公司就标的公司未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的理由以及会计师对存货执行的审计程序是否充分作进一步说明,请
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按产品类别划分的存货的期末数量和金额
单位:万元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合计 20,824.70 —— 14,489.31 —— 5,551.33 ——
基站天线(副) 19,609.04 115,428.00 13,725.13 77,945.00 4,966.09 32,411.00
其他配件(套) 388.07 72.00 352.91 63.00 293.35 56.00
其他配件(个) 827.59 379,084.00 411.27 220,863.00 291.88 24,411.00
(2)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由库存商品、发出商品构成,其中,发
出商品是存货余额较大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各期末,尽管发行人存货余额较大,且报告期各期末均未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主要基于以下理由:
1) 标的公司的主要客户系中国联通,销售人员根据中国联通的订单信息
进行备货和出货。标的公司期末存货大部分存在对应订单,根据相关
订单的销售单价,以及标的公司对应产品的单位成本,标的公司产品
的销售单价扣除单位销售费用和单位税费后,可收回金额高于其单位
成本,不存在跌价现象。标的公司另有少量备货未有对应订单,经测
试,亦不存在跌价现象。
2) 标的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实施细则手册》,其中《采购内部控制实
施细则》、《存货内部控制实施细则》等在内的管理制度体系,通过对
存货采购、检验环节的严格控制,保障标的公司产品的质量。
3) 根据标的公司期后存货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存货余额 20,824.70 14,489.31 5,551.33
期末已有订单和期后签订订单对应的
存货金额 20,374.88 14,034.26 5,319.61
期末存货订单覆盖率 97.84% 96.86% 95.83%
标的公司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 6 月末期末存货订单覆盖率
分别为 95.93%、96.86%、97.84%,相对较高,存货销售进度处于正
常可控状态,发生跌价的可能性较低。
4) 会计师对存货执行的审计程序:
我们进行了如下程序: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销售订单对中国联通分公
司进行函证,并根据订单信息核对中国联通的交易平台数据,检查标
的公司提供的采购订单并对主要供应商进行函证,检查期末存货单价
与采购订单单价的差异合理性,检查期后未完成的销售订单与期末存
货的对应情况等;根据相关订单的销售单价以及标的公司对应产品的
单位成本、单位销售费用和单位税费进行测算,产品可收回金额高于
其单位成本;经访谈标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销售人员、财务人员等
相关人员,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因产品质量、损坏或其他原因
而存在纠纷无法确认收入的情形;2015 年 7 月我们对标的公司的库
存天线进行全盘,未发现标的公司存在存货需要提取减值准备的现象。
标的公司总体上基于合同来安排采购,因此,期末标的公司存货余额基本能
够由期末在执行订单覆盖,不存在减值的情形。因此,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
未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申报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标的公司报告期内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依据是合
理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 震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春燕
中国上海 二 O 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