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通讯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顾益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为适应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及战略部署,公司拟设立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相关事务。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苏州柯利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保理
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结合市场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柯利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与苏州新区创新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城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合作成立“苏州新合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其中苏州柯利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6,000万元,出资占比为 30%,为第二大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 2015-042号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六日